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过十几年的建设,虽然已取得不小的成就,但执行效果差,收效低等问题仍然突出。本文通过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发展历程,结合执行的现状,剖析制度落地难的原因,查找问题的根源,最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和单位实际,针对性的提出加快内部控制制度落地的若干对策,希望能为我国行政事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落地;对策研究
自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首次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责任制度,到2001年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2012年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5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颁布《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不仅从无到有,而且每一次新的法律法规的发布,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大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截至2016年底,共追回外逃人員2566人、追赃金额86。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2017年3月3日光明日报公布的数据)。这就突显出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地情况并不乐观,实施仍只停留在纸上、墙上、网上、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那么如何改善这种执行效率低、收效差的现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真真正正实现落地,发挥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风险、防范腐败的功能,成为亟需研究的一个课题。
一、加快内部控制制度落地的重要意义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国家一直在不断的制定和出台各种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制度的制定不是用来挂在墙上应付,走形式,而是为了执行,切实发挥制定的意义。特别是在“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样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下,加快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地才能在根源上起到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达到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目标。
二、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现状
1、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
近几年来,在国家持续不断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时候,仍有很大比例单位负责人的意识还停留在最简单最基本的层面,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就是对自身权力的束缚,就是被绑住手脚,因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或应付了事;还有些单位负责人甚至简单粗暴的以财务制度代替内部控制制度,违背了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要求的全面性原则。
2、缺乏专业指导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发展时间短,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仍在不断的完善,越来越专业、越来越严格。但是相应的配套培训、学习却没有跟上内控改革的步伐,这样就算对于相对专业的财务人员来说,有些内控专业术语、专业评价、流程设定等还是生涩难懂,毕竟与会计核算还是有很大的差别,那对于其它业务部门想做好内控更是无从下手。最终导致的执行结果就是各部门随意发挥,收效差。
3、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设置不健全
内部控制的实施涉及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阶段,包含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其他等一切单位经济活动。具有涵盖内容多、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多等特点。但事业单位受机构性质和编制数量的客观因素限制,无法独立设置内部控制建设机构和专业内控人员,仅在现有的组织架构上调整人员安排,这种拆东补西的办法,势必抓襟见肘,必然在某个环节存在监管缺位,影响内控的有效性的发挥,留下舞弊空间。比如: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等事件的发生,就暴露出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设置不健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