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酒店管理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模式的实现途径
1.制订阶梯式人才培养方案。为实现校企协同体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同的教育阶段应制订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将学生的学历成长与职业成长过程相融合。这些人才培养目标之间应形成梯级的递进关系,并且不同阶段之间应具备良好的衔接关系。具体而言,中职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应是酒店基层管理人员,其教学应围绕基本服务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展开,并为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高职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应为基层督导人员,教学围绕基层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展开;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应为中层管理人员,应主要培养学生的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见表2)。各阶段的课程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来设置,同时理论学习和实习实训应作合理安排。如在中职阶段应加强技能实训,安排短时间实习以提高学生的服务能力;高职阶段应增加酒店实习,为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前期基层岗位实习的基础之上,本科阶段的实习内容应以管理岗位实习为主。
2.采用“泛订单化”人才培养方式。合作之初,由院校联盟与酒店签订协议,规定校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合作过程中,首先,以精英化培养定位为依据,吸引生源,严格选拔标准;其次,由各家酒店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要求提供酒店的培训课程资源,参与院校的课程开发,并安排员工参与授课;再次,由酒店提供实习岗位,在学生自主选择和酒店严格考核的基础之上达成实习意向,在实习过程中安排学校和酒店双导师,力求达到实习应实现的目标;最后,由各家酒店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实行淘汰制,选拔优秀学员作为酒店集团的储备力量。总之,校企协同体系应以培养酒店精英力量为目标,将在校学习作为酒店集团管理培训生培养的初始阶段。
3.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对于酒店职业教育而言,政府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引导会为其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主要体现在:第一,政府是院校联盟的牵线者。在院校之间结成联盟的过程中,政府能够起到牵针引线的作用,尤其以政府或行业协会为主体的院校联盟寻求境外院校合作者可以为校企协同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第二,政府是酒店职业教育校企协同的政策支持者。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支持为院校之间的衔接合作提供助推力,如“3+3”中高职衔接、“3+2”高职与本科阶段分段培养模式能够得以实施就是得益于政府灵活的政策。第三,政府对行业的引导改变了酒店人才培养的格局。“国八条”等政策的颁布使我国酒店行业回归到服务业的本位,同时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如何使员工更能符合新时期的行业需求,并更具竞争力则是酒店职业教育校企协同体必须考虑的问题。
五、结论
作为经济主体,校企合作的学校和酒店双方都必须要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才能在双方博弈过程中达成“纳什均衡”,实现校企双方共赢。主体多元化的酒店职业教育校企协同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酒店投资的风险,提高了校企双方的收益,能够为我国酒店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模式。
一、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关系分析
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普通教育是向更高一级院校输送人才,而职业教育使学生掌握一门专业技术,成为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当前我国普通教育热与职业教育冷的现象普遍存在,政策导向不尽合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招生政策存在差异
国家、政府的政策、资金、人事、招生等方面的不平等,致使职业教育资源出现流失现象,有些职业学校被层层下放,有的职业学校被停办或改做他用。在招生政策上,考分高的进入普通一、二、三类高中,所有普通高中录取完毕后,剩下的低分考生再进入不同的职业高中。同样,在高校招生中,由于本科层次几乎不设职业教育,本科录取阶段固然不存在职业教育的录取,而只能参与专科阶段的录取,但即使是参与第三批录取,高职院校和高职专业仍得排在师范、农林类专科院校或专业之后再进行,剩到最后的低分考生才是职业高校的录取对象。这种招生政策的倾斜导向,实际上是进一步强化了“重文轻技”思想,加大社会等级观念,滋生了追求高学历的社会环境,这种失衡的社会心理需求必然导致国家教育结构的重大比例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