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行政救济的多元化
公共服务理论下强调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并且强调公共事务在各种民间组织中的作用,但仍旧以政府为中心。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起着推动和促进的作用,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能够有效的促进政府救济建设。当前政府的救济方式过于单一,而行政法学的转型也要建立多元化的救济方式,根据行政专业的不同应当体现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三、总结
通过对公共服务理论角度下传统行政法学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借助公共服务理论的模式和框架对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了正确科学的发展方向,促进行政法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