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词始终以“为听而写,为看而写”为最终的发展方向,它的文字魅力来自创作者对生活深层体验和感悟,它应当是有内蕴、能够传递信息的,而不是花哨的词句堆砌。电视是新兴大众媒体,其短处是稍纵即逝,没有重复视听的余地。前苏联杰出宣传学家曾有一段精辟论述,“广播电视新闻记者工作特点是他们所写的短评、随笔和文稿是不被人反复阅读的,而是被观众稍纵即逝地收听和一览而过地收看。对于阅读和接收绝不是常常把同样一个意思同样有效地表达出来。很多时候,对于接收和阅读的东西,需要采取完全不同的方法。所以,当一个广播电视新闻记者在写作文稿时,一定应该念起来试听一下,看他写的稿子念起来怎么样。” 美国广播新闻研究者马克霍尔说:“当你写新闻报道时,要记住你是在为一个处于半收听状态中的,具有九岁孩子那样程度的听众而写的。”同样的,对于电视专题解说来说,首先要让观众容易听懂容易接受,如果是深奥拗口的稿子,观众会听起来费劲而放弃理解其中含义甚至放弃收看整部片子,那么结果必然是失去传播意义。因此,电视解说写作者在写完一篇稿子之后,至少要念起来试听一下,其目的在于检验稿件和语言文字必须口语化,总体要求是念起来顺口,听起来顺耳,看起来醒目,明白流畅一看就明白。
解说词的语言力量不在华丽而在朴实。写一篇电视解说词写一篇小说或者散文完全不一样,那种天马行空的文章难以成为真正的解说,所谓洋洋洒洒之所致的性情中人的文彩,是要遭到无情的否定。因为电视永远是以画面为主的,所有的文字都应当为画面服务。形容词在这个时候应该避退三舍,因为没有形容词能够形容得过正在展示的画面。当画面清晰显示了蔚蓝的天、碧蓝的海,对于观众来说已经有了完全直观的印象,解说词在此时如若再形容一番,除了重复信息之外,还是一种画蛇添足的累赘。
解说词可以是一些优美的语言,但决不等同于华丽词藻的堆砌。如电视艺术片《六龄童》有一组六龄童和他的学生们划着船在水乡的河网里赶水路的镜头,解说词是这样处理的:“多少年来,绍兴大班的戏船就是这样穿梭在水乡密密的河道里。锣鼓声贴着河面流向四乡八村,敲着每家每户的门窗。唱戏的人在水上化妆,看戏的人在水上赶路。许许多多的水乡孩子就这样成了痴心的戏迷”。这段解说交待了水乡戏的特点,也为六龄童接下来的学戏自述作了准备。如若这一段是描写六龄童和学生们在戏船上的心情、描写水乡的风光,那么事实上是重复画面上已告诉观众的东西,信息量也就不足。观众在看到画面的同时,实际上很想了解画面背后的东西。因此,解说应当说观众所想知、观众所想要。电视解说究竟要不要修饰性的语言?答案是肯定的。问题是其修饰对一部片子到底起了什么作用?把大量形容词放在已经很说明问题的画面里,除了把观众的视点搅乱、思路搅乱,恐怕难以起到更大的作用。朴实的语言不代表枯燥无味,在能驾驭它们的人的手里,它一样能表达深遂的思想内涵。有人总觉得不能用华美的语言就不能显示出自己的文学功底,其实一个人的才华和个性只要有创作环境,是不会轻易丢失的。
电视专题解说词必须具有准确性。一篇优秀的解说词,除了应当很好地表达主题、传递信息外,更需要真实可信,这就需要有鲜明的准确性。专题片不是电视剧,剧情由人编,对白由人写,观众不但不以为意,如果编得好,观众还会喝一声彩。电视专题片与电视纪录片是一母同胞的兄弟,甚至有“等同说”,认为“电视专题片”就是纪录片,它们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一种节目形态的两种不同称谓。无论如何,“电视专题片或纪录片都取材于真实的现实生活,都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真景为拍摄的对象和表现内容,都以“真实性”作为创作的生命,都需运用纪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真实是电视专题的.基础,解说词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在写作时应具有准确性。解说不准确不真实就没有生命力和说服力,就会失信于观众。
解说词要想具有准确性,创作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言之有据,听之可信。当然,这种准确性,并不排除运用文学的手段和修辞方式,诸如比喻、象征、对比、夸张、双关等艺术手法,但在具体运用时,也应以生活真实为依据,避免华而不实过分夸张。电视专题片《雷峰塔的记忆》在叙述雷峰塔倒塌时,解说词表现得十分精到、准确。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一点,那一刻,在西湖北岸的俞楼,红学家俞平伯看到了这一惊心动魄的倒塌。[“是日中午,塔顶已倾其一小部份,栖鸟悉飞散,当其崩圯时,我们从湖楼遥望,惟见黄烟直上。”](俞平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