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长期
阿里巴巴网站的出现标志着电商交易平台服务企业的诞生,20xx年,阿里巴巴宣告其在此获得一定盈利,自此之后,越来越多的电商交易平台相继出现,比如亚马逊、当当网、京东网等,与此同时,电商交易平台的出现逐渐衍生了相关企业,例如:物流服务、认证服务、金融支付服务等企业,而这些企业的服务逐渐变得个性化、专业化,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电商服务企业实现进一步发展。
(三)高峰期
电子商务服务业产业的发展给日益成熟的传统企业带来了另一发展契机,其纷纷应用电商服务平台来实现进一步发展的目的,这也预示了B2B 渐渐进入了稳步发展的阶段。由于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应用电商平台实现运营,而其却因自身运营能力欠缺或电商有关技术不成熟,以至于选择电商服务业有关企业来实现“电商化”,这样电商衍生服务体系逐渐出现且日益完善。电商服务业产业体系包括物流服务企业、金融支付服务企业、营销服务企业等,并且日益满足应用电商平台实现发展企业的需求,与此同时,电商服务业产业的应用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成熟期
据相关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国内互联网网购规模得到了显著提升,加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使得其购买能力大大增强,截至20xx年,我国互联网购物用户超过两亿人,其对电商平台实现购物目的使用率提升了百分之三十九,相较于20xx年而言,用户增长九个点,由此可见,互联网实现网购活动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与此同时,也预示着国内电商服务业产业日益走向成熟化。
四、电子商务服务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产业发展较为迅速,并且对国内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尽管如此,当前电商服务业产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拉开了国内电商服务业产业发展进程与西方先进国家之间的距离,因此,有必要对当前电商服务业产业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找到改进对策与途径,实现进一步发展电商服务业产业的目的。
(一)缺乏内部管理机制
由于应用电商平台的有关企业因自身缺乏自律意识,加上电商平台自身缺乏奖惩机制及完善的信息体系,以至于电商服务业产业中有不少企业一味地追求利益,而忽视了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比如说广告服务业,其为了追逐利益,应用电子邮件、聊天工具等载体向广大网络消费者发送广告信息,然而其因自身缺乏内部管理机制,加上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以至于造成邮件广告信息泛滥的情况,由此引发了网络消费者的抵触心理,最终导致广告效应低下。另外,由于网络广告邮件信息泛滥,有些信息接收者在处理邮件垃圾活动时其会消耗大量的时间,甚至不小心将重要的邮件给删除了,给消费者的个人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此外,网络消费者对突然出现的全屏广告更是反感,因为有些广告的退出还需要点击若干次后才可以退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以至于有些网络消费者会以骚扰理由投诉广告电商服务企业。
(二)信息安全易受到威胁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均手机拥有量屡创新高,而电商服务业有关企业也意识到,以手机为媒介传播广告信息将会获得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手机广告的出现也给手机用户个人信息资料的泄露带来了可能,使得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无端泄露,对于消费者而言,严重地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甚至有些广告服务企业未经用户许可随意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开展商业活动,这种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已构成侵犯隐私权要件,需要受法律的制裁。另外,广告服务企业所传播的信息大多数为欺诈性、虚假性内容,以至于网络消费者常常对所有广告信息均产生怀疑的态度,最终影响到整个广告业宣传信息内容的可信度。因此,对于信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提升,以保障客户的个人利益。
(三)新技术投入引起模式不适应的问题
新技术的投入对于电商行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新技术所带来的新模式及新机制往往会带来一定的不适应性。比如说人力资源服务,新技术的投入会给传统的信息沟通及行业资源管理等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当前人力资源管理呈现出虚拟性,对人员配置、技术应用及信息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上人员流动性较高对技术保密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说,电商服务业体系中因新技术的投入会引起人员分布呈分散化,这不仅加大了人员管理难度,而且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会降低信息反馈、传输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因此,这一系列因新技术投入引起模式不适应性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且对于其中引起不适应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