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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论文2

  (一)单独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并未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对于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仅限于会计专业或法学专业下增设法务会计方向,导致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缺乏系统性。因此,笔者建议,应尽快单独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并针对其特点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比如:组建法务会计专业教师团队;编写科学合理的专业教材;制定积极有效的学业评定机制;加强法务会计专业的就业指导等。同时,还应根据法务会计跨学院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即:以会计学与法学课程为基础,重点开设法务会计专业课程;将法务会计岗位培训作为课程体系的核心环节;开设一些与法务会计相关的辅修课程,鼓励学生选修以丰富专业知识体系。

  (二)扩大高校师资队伍,建立理论研究与交流平台

  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强大的师资力量。要想培养出大批的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就必须建立专业性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具体来说:通过与相关司法机关或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将学校里的一线骨干教师安排到实务部门进行培训,以弥补高校教师缺乏司法实践经验的不足。同时,高校也可引进法务会计一线岗位的专家或业务骨干及国外院校法务学科的知名教授,为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储备师资力量。此外,专业理论研究氛围的形成也有利于法务会计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平台,让高校教师定期与专家学者进行交流与学习,以提高法务会计专业教师的专业理论研究水平,有效促进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

  (三)通过前期试点教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

  基于我国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现状,可以先选择一些法学与会计学教育基础较好或者具有丰富法务会计方向教学经验的高校进行前期试点教学,根据会计学与法学跨学科的特点,制定具有合理性、科学性的本科培养计划,实行阶段性教学模式:第一阶段要求学生学习完成课程体系里的全部内容;第二阶段安排相关司法实践教学任务;第三阶段鼓励学生参加资格考试及继续深造。待试点教学模式成熟、预期教学目标实现之后,再在全国高校范围内进行推广。由于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既要求掌握会计核算、审计评估等相关专业知识,还要求具备扎实的法学、司法鉴定学等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因此,高校在制定培养计划时,需结合复合型人才一专多能或多专多能的特点,突出法务会计学专业的综合性和实践性特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从而满足司法实践工作的需求。

  (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学,创建校内外联合培养平台

  高校培养的法务会计专业复合型人才最终还是要服务于社会,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司法会计的培养不能脱离司法实践,必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因此,在培养计划中,除了已有的法务会计课程体系的安排,还应增加校外实践的机会,积极与司法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司法鉴定机构等进行合作,建立法务会计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实现学校和社会共同培养。最好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共建模式,打造稳定的校内外联合培养平台。此举不仅能够使高校学生积累丰富的司法实践和会计实务经验,为以后提升实际工作能力打下基础,还有利于法务会计人才社会价值的实现。

会计专业论文3

  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政策由来已久,有其历史渊源,但是随着各界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认识和定位的进一步清晰,人民银行目前执行的这一政策,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很多缺陷,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财务公司及其存款准备金政策特点

  1.国内财务公司的发展与定位

  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机构,同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一样,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些问题。伴随着三十年来金融改革的迂回曲折,财务公司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方向和定位,从最初的企业集团“内部银行”,到九十年代初期无所不做的“全能”金融机构,再到痛定思痛后的企业集团“资金池”和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业务范围不断缩小和集中,经营不断向“归核化”发展,发展也逐步趋于规范、有序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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