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探析
(一)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条件以权力为本的法律观念
权力是在相对自由的法律情况下运行的,以获得合法权益为可能的,权利的运行主要以利益为核心,以自由为本质,保障权利能为市场经济获得更大的利润,市场经济法律要首先确定以权利为根本的法律观念。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着本质上是区别,市场经济并不是仅仅受到行政权利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受到商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影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市场经济主体要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让企业真正的享有自主运营的权力,减少对国家的依赖,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形势和竞争规律,有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要求市场主体具有相对的独立自主权,确立以权利为本的观念,着力完善民事立法与经济立法体系建设,为市场经济良好运行创造条件。
(二)市场经济竞争法则要求公平、公正的法律观念
市场经济竞争的基础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的,主要包括:竞争参与的全面化、竞争规则的公正性以及竞争过程的透明化、竞争结果的有效性。计划经济体制是对上级要求的绝对服从,对个体则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排斥,计划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其公平性、公正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市场经济中的一些问题是由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来决定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生产消费活动也受到供求关系及价格的影响,市场经济中不公平、不公平的竞争导致市场经济不能平稳的发展。
三、结语
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与计划经济相比较而言,是对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更新和增加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分析经济建设中的不足,借鉴其他国家在经济建设中法律观念的建设,并将其中优秀、成功的经验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建设中,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保障市场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尤春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xx.
[2]于彤.中国法制现代化与法律移植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xx.
[3]刘志云.国际经济法律自由化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xx.
一、《资本论》中经济法学思想存在的基础
1.历史渊源。从历史角度出发,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诞生,是源于马克思法学思想,在早期,马克思是致力于法哲学思想的研究,试图建立相应的学科系统,而对于经济学的研究,其出发点与归宿在于针对黑格尔法哲学思想进行彻底批判,以此来服务于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理论体系的搭建。而基于法哲学思想形成的过程中,要想实现对法律本质的彻底揭示,就需要从市民与社会角度出发,以经济学分析来实现对阶级利益的剖析,因此,实现法哲学思想体系的搭建,就需要以经济为基础。
2.现实基础。基于《资本论》角度出发,主要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对相应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进行分析,而基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随之产生的是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体系,针对这一资本主义法律制度进行研究,能够将法所具备的一般性质进行定位,同时也能够为进一步明确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同时,在《资本论》中,相应的经济法学思想在各卷中均有体现,而本文则是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这一维度出发,针对《资本论》中的经济法学思想进行了简要的剖析。
二、《资本论》中经济法学思想的体现
1.《资本论》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基于马克思的《资本论》下,针对公平与效率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则是基于简单商品交换这一基础上展开的,而商品本身首先是具备了使用价值,并能够与另一种商品使用机制进行等量交换,在存在这一关系时则形成了商品的交换价值。在其它商品能够作为该种商品的交换价值时,则就意味着能够实现相互的替代,或者是商品交换价值的大小相等。这就意味着在不同商品间的交换上,需要以等价交换为基础,首先,意志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即一方不强迫另一方从事违背其意志的活动;其次,这种意志上的平等是具体的,它反映在经济关系上,表现为经济利益的平等。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角度下,所谓的效率指的是:在社会总生产中,相应的生产效率,而基于社会总生产角度下,其又存在着广义与侠义的区别,因此,这就促使效率也具备了宏观与微观值分别。自此过程中,当资源配置能够满足社会总资本在生产这一需要,则就意味着相应的资源配置具备了效率性,但是,如果相反则至少意味着相应的效率偏低。而基于资本生产总过程的基础看,所指的是侠义的生产过程,这就意味着微观效率直接影响到了宏观效率,且二者间成正比关系;简而言之,也就是在微观效率越高的情况下,就意味着对于生产者而言,所获取的利益也就越大。基于此,在简单商品的生产条件下,公平与微观呈现出了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