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接零接地保护
1)施工用临时用电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1)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应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在供电端为三相四线供电的接零保护(TN)系统中,应将进户线处的中性线(N)重复接地,并同时由接地点另外引出保护零线(PE线),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用临时用电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连接。(2)保护零线应自专用变压器、发电机的中性点处,或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N线)上引出。(3)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载线。(4)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工作零线(N线)相隔离,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混用。(5)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或熔断器。(6)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对应工作零线截面;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3)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得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以及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重复接地的要求是:每一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采用2根以上的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用铝导体或螺纹钢;两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以5m为宜,接地体以2.5m长为佳,接地极埋深以其顶端距地面不小于600mm为宜。
2.4关于漏电保护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采用两级漏电保护,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这样既可以实现分级、分段的漏电保护,又能大大提高用电的安全性,还能快速检测出漏电的部位。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1)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使用于潮湿环境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2)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秒,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作者:文志祥 单位:新疆伊犁新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第六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剖析
1.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的现状阐述
从当前的建筑市场现状来看,建筑工程的事故管理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建筑施工单位予以正视并积极解决。很多的建筑施工单位,在得到工程的招标之后,因为建筑任务的繁重而把工程分别的承包出去,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在管理上的不同。每一个被承包的工程或者是单位在进行管理活动时,都是以自身为中心的,具有这方面长期经验的承包商会把安全意识放在首要的位置,会投入大的经济物力和财力进行有效的分配和管理,但是这只是针对于大承包商来说的,而针对于那些小的承包商来说,就很难意识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知识简单的注重短期的经济效益,这样就会导致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难以管理局面的发生,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就要从根本上进行考虑,科学的规范实施,建立一套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
2.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2.1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实施状况分析
施工的安全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的关键,它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采取科学合理的工作一方面可以有效的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还可以大大的减少因为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带来的成本增加。建筑施工安全设施是由施工企业自行进行采购的设施,对于分包商来说,会因为减少安全设施的采用而忽视设备的添加和维护,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损坏,给施工带来不利,对此,施工单位就要根据分包商的实际状况开展相应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的楼梯口、电梯口、出入口、阳台或平台以及高压容器等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和良好,充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性。在加强施工工程的基础安全防护工作的同时,还要注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使施工人员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并加强施工人员对施工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性和相关制度的熟悉性,确保每一环节安全检查工作的良好。在进行施工前,要对施工建筑人员进行抽样的检察,把安全作为首要的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在这一过程中,还要对建筑施工中的各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要严厉禁止使用,对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和采购都有详细的记录,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机械的摆放要保证其承受能力是可以满足施工的实际需要的,进而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