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建筑学论文
26 页 客服微信号: bylw8com 客服QQ:3346581880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论文【优秀】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论文【优秀】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论文1

  一、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现场的现状

  1.建筑施工现场具体管理不得当

  现阶段各行各业竞争激烈,人际关系复杂的社会导致了一些企业失去了自主管理权,这就出现管理脱节的现象。当工地上安全管理员提示一个未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的时候,施工人员把话当成耳旁风,不听劝告。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其将工程承包给了小工队,小工队里民工的工资不是直接和建筑公司要,所以不听劝告,管理上不受控。建筑工人由于是关系社会,一些企业公司使用的建筑材料不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乱用一些不合格产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正因为这种社会关系,让一些知名企业备受打击。从某一方面讲,已经失去了管理权。这样一来,建筑工地上的安全问题已经无法保证。建筑行业从整体来看有一定的安全管理水平,但是大部分建筑业公司没有技术先进的施工队伍。一个建筑工程需要很多的技术工人,一些建筑企业在项目中标后,基本就包给了一些小的建筑队。集团公司指派几个安全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指导管理,为了自身的利益,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轻视了安全生产。没有重视购买安全生产中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器械,造成施工场地安全隐患的概率增加。有些公司人员配置不合理,技术水平落后,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安全管理的人员更是不够;有些建筑企业在一个施工工程上的项目经理都是分管好几个工地,管理上不到位,导致了安全隐患的频频出现。一些公司的安全检查没有具体的方案措施,没有从根源上解除这种安全隐患。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根本管理不上,起不了监督作用,从质量上降了一个层次。建筑公司为了自身利益,编造上级拨款的资金不到位,故意拖欠工资,造成了员工积极性不高,企业效益降低。之后出现的一系列恶性循环,导致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甚至是负支出,使管理上存在安全隐患。

  2.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不足

  施工场地安全设备满足不了施工要求,一些建筑安全设施用了很多年,如防护网、防护栏、安全带、安全帽等都是从一个工程上拆解之后用于另一个工程上的。设备陈旧老化,质量明显下滑,外脚手架没有按照设计方案的标准进行搭设,横向扫地杆搭设不正确,脚手板没有全部铺满,绑扎不牢固、建筑安全材料质量差;纵向立杆地基不坚实,架体与建筑拉结的地方不符合常规安全标准。“特种作业”的员工没有上岗证件,员工自我保护观念差,不按照流程规范去工作,蛮打蛮干等,一系列的例子说明员工生活在一个随时有发生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建筑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近几年来,一些建筑企业为在建筑工程投标中的加分,把公司所有的力量整改到个别工地,为的就是争创省、市级文明建筑工地。更不敢想象的是,将其他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投入转移到被重视的工地上。这块建筑工地的安全水平提高了,而被抽减安全生产项目的工地却危险重重,甚至没有了安全防护。

  3.建筑工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差,缺乏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

  在建筑施工队当中,农民工数量在建筑队伍中占据最多。基本上劳务市场临时找来干活施工的,都缺乏安全防护意识。这些安全培训包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地用电安全、塔基和登高的高空作业安全、区域环境安全等之类的培训。农民工文化素质水平相对较低,安全保护意识相对较差。所以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会不按照上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如果没有拿出时间进行专业的培训,那么对农民工的工作来说就存在着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在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员少之又少,几乎不可能培训一个工程那么多的施工人员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致使安全意识在施工队伍心中淡化。对专业技术施工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上也不健全,有大部分技术工人和工程监理人员也缺乏安全防护知识。由此可见,加强建筑施工场地人员的安全培训迫在眉睫。如果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在建筑工地现场没有安全意识,发现不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违章作业熟视无睹,如此下去安全事件将屡屡发生。“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单位领导如果没有安全这根弦,那基层的施工人员怎能有安全意识。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建筑施工现场时常有农民工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出现,有的人员戴的不规范、不标准,即使戴上也起不到安全保护的作用。如某工地先后发生人员坠落死亡事故,坠落高度都在2~3m之间。假如这些建筑工人把安全帽扣紧了,是完全可以避免伤亡的。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24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05682号

联系邮箱:Lw54@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