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我国虽然颁布了《建筑法》、《劳动法》等一些有关建筑业的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与之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完备,而且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较为抽象,操作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完善,还有相当多的技术标准尚未制定。这都造成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4、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例如,目前一些地区和城市仍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现有的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职能定位不明确等,致使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在一些建筑企业无法真正贯彻执行。同时,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也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市场规模,难以有深度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二、建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1、作业过程复杂等施工特点决定了建筑项目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建筑施工过程由多项施工工序和复杂的作业过程所构成。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将不同功能的施工机械、多样的建筑材料、大量多工种的作业人员和各种各样复杂的施工工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进行生产组织,而且工作人员的作业面和工作平台在地下、地表及高空不断改变,劳动强度较大,安全管理环节多。复杂的作业结构和作业过程是导致建筑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2、工程项目的生产是动态化过程,施工环境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在整个建筑施工生产过程当中,涉及的要素较多:施工环境、施工人员素质、工程进度、地质条件、天气状况、交通情况以及施工场地周边大环境、治安状况等各方面因素对建筑安全生产都有较大影响,各种不同因素相互干扰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施工环境。安全管理需要对项目生产中的一切人、材、物、环境等进行动态管理与控制,复杂的、不断变化的施工环境要求对安全管理措施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稍有疏忽项目安全管理便可能出现漏洞,这也是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项目分包运作模式造成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目前,建筑市场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现象严重,业务主体对建筑安全管理缺乏足够重视。总包单位只关心具体的对外分包业务,工程分包出去后,认为安全生产与己无关,忽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分包单位承揽到业务后,只关心业务的经济效益,不愿对安全生产过多投入,缺少应有的防护措施和装备,大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缺乏约束力,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三、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组织工作对策建议
1、立足源头,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为普及安全第一、注重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案例研讨,总结经验教训,促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级领导和全体管理人员,树立高度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变被动抓安全生产为自觉主动地抓安全生产。尤其是要引导基层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形成正确的安全生产观,这是搞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所在。
2、禁止挂靠施工,加强市场监督。首先,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其次,政府主管理部门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再次,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消除这类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具备资质的人员非法承包工程,以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3、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施工人员素质。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农民工素质参差不齐,为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政府应勇于承担起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应该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输出劳务人员进行初级培训教育,通过劳务公司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劳务队伍,使农民工了解基本的安全政策法规,掌握一定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