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一)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根据对现实生活反映方式的不同,艺术作品可以分为两类:再现性艺术作品,如写实的绘画、雕塑等,直接呈现了客观事物的形貌色彩。再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情感,又把情感还原为社会生活中的客观事物表现出来:表现性艺术作品,如音乐等。表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感情,不是直接还原为事物的形貌色彩,而是表现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感情。
以上两类艺术作品的前提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了思想感情。没有现实生活就没有思想感情,也就没有再现性和表现性艺术作品。所以一切艺术作品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反映。
(二)艺术反作用于现实生活
1.优秀的艺术作品能促进现实生活的发展2粗劣的艺术作品则阻碍现实生活的发展
四、艺术形象的特征
艺术形象是能够正确地反应客观社会生活的载体,是通过主观审美与客观审美的相互融合,并主动创造的艺术效果。艺术形象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是艺术形象的基本特性。艺术形象应该是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历史的等,它应具备独特的个性,又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还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能体现出一定范围的共性。用艺术形象的方式反映客观世界,就应体现出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在特殊性中展现一般性,以个别表现特殊,只有这样,成功的艺术形象才能集个性与共性的和谐、统一。
艺术形象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艺术形象以具体的形态反作用于欣赏者的视觉。在创作和欣赏的过程中,是感性到理性和理性到感性的统一,也正是理性认识才能变现艺术的意义和具备深刻认知性。
艺术形象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艺术形象客观地反映社会的生活、自然的心灵、情感的融合。艺术形象的情感一方面来源于作品描绘的形象,另一方面源于艺术家主观情感的投入。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造时,往往把客观的背景事物作为作者的感情载体来表现。艺术形象是客观事物的重现,又是艺术家的感情寄托,所以它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五、审美的本质
审美是感受或领悟客观事物的现象本质所呈现的美。它是人在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与客观事物的现象发生建构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现实生活的美是艺术家审美认识的根源。事物只有以其形象真实的方面表现出其本质的内涵,只有以其形象的个性显示出其种类的普通。这种现象、这种具体、这种形象必须是非常突出、明确、震撼,它才是美的并具有审美本质的。
审美本质的理解在于对客观事物存在的现实世界的审美反映和艺术创造。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宗教伦理关系的道德比较。艺术的审美对象包括宇宙、人生、自然科学等。它在艺术创作中经常以艺术审美的方式来表现,审美的本质是艺术对象的本质属性,是人与社会现实生活的价值需求,它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价值理解,或以审美的方式来表现。
结语
艺术的审美必须符合道德要求、必须包含道德内容才能引起美感,是美与善的统一、文与质的统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和”的审美标准。艺术包含的感情是一种节制、有限度的情感,符合“礼之用,和为贵”的审美情感,“中和之美”是美的最高境界。一切艺术的美,以至于人格的美,都趋向于玉的美,内部有光泽,含蓄而光彩,这种光彩是极其绚烂而又极其平静的。
参考文献:
[1]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
[2]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3][英]爱德华·露西·史密斯.艺术词典[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4]张玉花,王树良,艺术概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3.
[5]凌继尧.艺术设计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