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工商管理
22 页 客服微信号: bylw8com 客服QQ:3346581880

  [关键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A[文章编号]1005-6432(20xx)14-0040-02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中存在的理由

  1.1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不规范

  (1)计提列支科目不正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xx〕8号)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具体会计处理策略作了明确规定,计提时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可见,按工程件名核算成本费用的工程项目在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中——借:工程施工贷:专项储备。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同时在建的工程项目数量较多,不少企业为核算方便,在计提时笼统按工程总收入计提,即借:管理费用贷:专项储备。由于没有按工程件名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造成在核算工程施工成本时安全生产费用这一要素则没有计入施工成本中,不利于全盘考核工程成本。

  (2)计提比率不正确。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第七条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的规定,施工企业的计提标准应该为2%。由于安全生产费用的当期计提数与实际使用数往往不一致,多为计提多、使用少。这样就增大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从而降低企业当期利润率。所以,不少企业会为了完成当期的利润指标,通过少提安全生产费用来进行利润调节。另外,根据财企〔20xx〕16号第十四条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的.规定,不少企业利用这规定打“擦边球”,在安全生产费用结余未达上述标准的情况下,就不再计提。

  (3)计提范围不齐全。目前,不少施工企业同时兼营建材销售、门面租赁等项目,根据财企〔20xx〕16号第十六条关于“混业经营企业……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的规定,企业应按主营业务全额计提安全生产费,在收入未能分开核算的情况下,也未按规定全额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1.2使用范围划分不准确

  财企〔20xx〕16号第十六条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做出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等九大类,企业应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费耗材与工程用料往往是同时采购,会存在一张发票既有安全生产费耗材又有工程用料的情况。报销时,施工现场人员常常为图省事,并未对所有发票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与其他工程用料进行正确、有效的划分,加之财务人员受专业所限,也只能按现场人员划分的标准列账,从而造成列支不规范,存在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另外,有些企业出于目标利润考虑,在看到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科目有结余时,会把工程成本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1.3未能正确进行纳税调整

  由于当期计提的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不一致,因此在进行所得税汇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另外,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冲减专项储备的同时,应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这种一次提足折旧的策略与税法的规定也不同,也应进行纳税调整。但不少企业都未能正确进行纳税调整,存在税务风险。

  2如何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出现上述理由,除了与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重视程度有关,还与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有关。如何有效管理好安全生产费用,规避相应的风险,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统一认识,完善制度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多少、使用效果如何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发展,企业从上至下都应重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与核算,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做到有据可依。

  2.2做好日常核算工作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24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05682号

联系邮箱:Lw54@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