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为了需要反映出作者确已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开阔的科学视野,对研究方案作了充分论证,因此,有关历史回顾和前人工作的综合评述,以及理论分析等,可以单独成章,用足够的文字叙述。
6.4正文
报告、论文的正文是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可以包括:调查对象、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由于研究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等有很大差异,对正文内容不能作统一的规定。但是,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6.4.1图
图包括曲线图、构造图、示意图、图解、框图、流程图、记录图、布置图、地图、照片、图版等。
图应具有“自明性”,即只看图、图题和图例,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意。
图应编排序号(见6.2.2)。
每一图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连同图号置于图下。必要时,应将图上的符号、标记、代码,以及实验条件等,用最简练的文字,横排于图题下方,作为图例说明。
曲线图的纵横坐标注“量、标准规定符号、单位”。此三者只有在不必要标明(如无量纲等)的情况下方可省略。坐标上标注的量的符号和缩略词必须与正文中一致。
照片图要求主题和主要显示部分的轮廓鲜明,便于制版。如用放大缩小的复制品,必须清晰,反差适中。照片上应该有表示目的物尺寸的标度。
6.4.2表
表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排。表应有自明性。
表应编排序号(见6.2.2)。
每一表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连同表号置于表上。必要时,应将表中的符号、标记、代码,以及需要说明事项,以最简练的文字,横排于表题下,作为表注,也可以附注于表下。附注序号的编排,见8.2.2。表内附注的序号宜用小号阿拉伯数字并加圆括号置于被标注对象的右上角,如:××× (’) ,不宜用星号“*”, 以免与数学上共轭和物质转移的符号查混。
表的各栏均应标明“量或测试项目、标准规定符号、单位”。只有在无必要标注的情况下方可省略。表中的缩略词和符号,必须与正文中一致。
表内同一栏的数字必须上下对齐。表内不宜用“同上”、“同左”、“””和类仿词,一律填入具体数字或文字。表内“空白”代表末测或无此项,“一”或“…”(因“一”可能与代表阴性瓜相混)代表末发现,“0”代表实测结果确为零。
加数据已绘成曲线图,可不再列表。
6.4.3数学、物理和化学式
正文中的公式、算式或方程式等应编排序号(见6.2.2)。序号标注于该式所在行(当有续行时,应标注于最后一行)的最右边。 较长的式,另行居中横排。如式必须转行时,只能在十,一,×,÷,<,>处转行。上下式尽可能 等号“=”处对齐。
小数点用“.”表示。大于999的整数和多于三位数的小数’’一律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不用于位撇。小于1的数应将0列于小数点之前。
示例:应该写成94 652.O23 567;O.314 325
不应写成94,652.013,567;O.314,325
应注意区别各种字符,如:拉丁文、希腊文、俄文、德文花体、草体;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字符的正斜体、墨白体、大小写、上下角标(特别是多层次,如“三踏步”)、上下偏差等。
示例:I,1,1,i;C,c;K、k、k;0,o,O,。(度);S,s,5;Z,z,2;B,β;w,ω。
6.4.4计量单位
报告、论文必须采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执行。使用各种量、单位和符号,必须遵循附录B“参考标准”所列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一律采用国际通用符号。
6.4.5符号和缩略词
符号和缩略词应遵照国家标准,(见附录B)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无标准可循,可采纳本学科或本专业的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也可以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编印的各学科词汇的用词。如不得不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为同行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白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等时,均应一一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给以明确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