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特征
(一)具备高职教师任教基本条件
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首先要取得高等教育法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到各省是通过职业道德、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规考试,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其次,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既能教书更要育人。第三必须具有扎实的建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广博的知识结构(如城市规划、建筑经济、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社会学、心理学),了解建筑设计领域的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成果,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二)具备高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主要体现为有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研究能力、课程建设能力、专业建设能力等四个方面。教学设计能力主要包括:教学内容设计能力、教学过程设计能力、教学情境设计能力等;教学组织能力主要包括:教学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案运用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场面控制能力、专业操作教学指导能力、学生学习评价能力;教学研究能力主要包括:专业教材编著能力、发表教研教改论文能力、立项教研教改课题能力、形成并推广教研教改成果能力、团队合作共同研究的能力;专业建设能力主要包括: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能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能力、精品课程建设能力、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能力、学生就业与职业指导能力、对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指导能力等等。
(三)具备相应的建筑设计实践能力
建筑设计是实践性要求较高的工作,一般来讲需要5年以上的成长锻炼。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必须熟悉建筑项目从立项至投入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设计实践要求,并能从事建筑设计中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如建筑策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房地产咨询等),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要求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的综合能力,并能及时掌握本专业方向的最新技术。
二、当前高职院校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培训中的主要问题
(一)培训目标不明确,培训内容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脱节
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应该是与教师的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能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困难,提升其教学水平,促进其专业发展。但是,很多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教师对所培训的内容没有自主选择权,很多培训是作为任务、考核条件、评价标准必须完成的,至于每位教师各自需要什么内容的培训很少有人关注,甚至教师本人也逐渐淡漠了对自身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教师进修的课程内容一方面存在着陈旧落后、缺乏新颖性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存在着盲目超前的问题。由于培训内容与教师工作实际脱节,导致教师缺乏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效果也很不理想,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只有通过自我参与等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的制定,才能真正起到服务教育、服务教师的作用。
(二)培训形式欠灵活,培训途径受限制
根据与各兄弟单位相同专业的交流,我们发现教师培训通常的形式为:一是到普通高等院校接受脱产教育。许多高职院校为了提高本学校教师的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都积极的创造条件送本校的教师到国外、综合类或师范类高校进行脱产教育。但是由于高职院校教师的`数量本来就不足,教学任务相对繁重,要使大量的教师都进行脱产教育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二是到培训基地在职进修。目前高职院校更多的是利用假期和节假口等业余时间,派教师到我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进修,进行补偿性教育。但是由于这些师资培训基地主要采用班级制组织形式,以课堂讲授方法为主,教师的学习机械、被动,并且很少联系高职院校和教师自身的需要,教师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难以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去。三是进设计院、地产公司业余锻炼。高职院校将教师派到专业对口的企业参与生产过程的管理和设计,希望利用业余锻炼的机会来提高他们的动手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但由于客观条件受限,企业不一定积极配合,教师往往不能在实际岗位上工作,同时建筑项目往往周期较长,或工作时间过于集中,教师本人也难免有临时观念,较难深入实际,达不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