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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称司马迁写《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这句话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文直事核,即作史有据,忠于史实,如实地记述史事,客观地表述历史事实;二是不虚美,不隐恶,即不任意夸大或美化好的事物,不回避、隐瞒丑陋的现象,也就是善恶必书。“不虚美,不隐恶”体现了史学家遵循的创作原则和实录精神。

  班固写《苏武传》时,继承了司马迁“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这种精神又体现在苏武与李陵的“对话”中。因此,教学时,我们可以将此“对话”作为课堂对话的激趣点,如李陵劝降时说:“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灭者数十家”,这是作者借李陵之口表达对汉武帝动辄杀戮大臣的残忍行为的不满,是实情,语带批判,义正词严,确是《汉书》中少有的批判统治者的地方。作者在信守实录精神的前提下,又通过“对话”来暗寓褒贬,表达苏武爱憎分明、立场坚定、大义凛然的品格。如面对卫律劝降,苏武对其威逼“不动”,对其利诱“不应”,表现出对卫律的鄙视,甚至用“骂律”来表现其强硬的抵抗姿态;面对李陵劝降,苏武全然不为所动,称李陵为“王”,并说:“臣事君,犹子事父也,子为父死,无所恨。”这正是封建士子的道德原则,苏武秉承至高无上的君臣之义,表达了尽忠于大汉帝国而至死不渝的坚定信念。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看出《汉书》在艺术上对《史记》中“春秋笔法”的继承。

  三、“对话”领悟苏武以死明志的气节美

  分析评价传主形象,领悟其人格魅力和精神价值,是学习中国古代史传文学的重点,也是难点。但评价历史人物不能离开特定的历史背景,不能超越人物所处的历史年代。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清晰、更立体化地观照传主的精神特质。

  苏武作为汉朝的和平友好使者出使匈奴,面对李陵的威逼利诱,面临艰苦的生活环境,仍十九年如一日地“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牦尽落”,这就是一种对民族气节的坚守,一种精神的召唤。班固在《汉书·苏武传》中写道:“孔子云:‘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又云‘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苏武有之矣!”可见,“以死明志”的民族气节是苏武精神的重要内核,也是我们学习此文的关键点。

  由于写人叙事情感复杂,《苏武传》一文中能够作为生成课堂对话的切入点较多,且较分散,如可从故事情节、典型环境、细节描写和对比映衬的手法等入手,但这些对话都不能将问题集中于某一点,容易使讨论的问题肤浅化、平面化。也可能会导向“贴标签”性的结论式教学,教师越俎代庖;或完全开放式教学,学生放任自流,师生之间很难享受到探究文本意义的过程之乐。为了在这两种倾向之间找到相对平衡点,教学《苏武传》时,我选取苏武与张胜、常惠、卫律、李陵的“对话”作为生成点。每次“对话”中,苏武都表现出以死明志的决心和勇气。在与张胜的对话中,苏武认为“见犯乃死,重负国”,所以“欲自杀”。在他看来,以中郎将的身份持节出使匈奴,代表汉朝的形象,自己被匈奴侮辱就是国家被侮辱,为维护国家的形象与尊严,愿以死明志。苏武对常惠说:“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引佩刀自刺”,这里的“节”可理解为节操,是从自身人格尊严来说的;“命”是使命,是从国家层面来说的。在苏武看来,无论是自己,还是国家,都不能受屈辱,所以以死明志。卫律威逼时,“复举剑拟之,武不应”,苏武以“不应”来对抗卫律,表明以死明志的决心。在与李陵的对话中,苏武两次提到“杀身自效”:一次是“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另一次是“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请毕今日之驩,效死于前!”苏武从君臣之义角度愿“以死明志”。如果说这些是从正面来描写苏武的精神事件,表明他以死明志的决心,课堂教学时,我们还可以将其他人物的言行与苏武进行对比,从侧面感受这一忠君爱国的苏武,这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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