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保障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序开展,先进行首次岗位设置(确定职称已聘用人员的岗位)。
三、岗位结构指标依据
依据上报并经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数额),不能突破。在首次设岗中,凡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按现聘任职务和岗位等级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只能聘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其中离岗待退人员以来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占用指标。
四、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注:此表公示,不再印发)
五、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行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徐懿兼任。
负责首次岗位设置的资格审核、考核打分排序。负责岗位聘用工作。
六、实施流程
1.成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制定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广泛摸底,分清人员类别和现有人员的职称聘用情况和现有工资等级情况。
4.教代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方案
5.教职员工依据方案,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表,上交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考核后进行首次岗位设置:对职称已经聘用人员和提出更换岗位申请的双肩挑人员进行岗位设置(由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资格后,再根据流程进行)。
7.进行各类岗位设置,公示全校岗位设置情况并上报。
8.签定岗位聘用合同,并进行总结。
七、首次岗位设置考核办法
(一)在编(含长期病休人员)已评且已聘人员聘用流程
第一步:职称已经聘用人员提出更换岗位申请;全体教职工依据《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表,上交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对近两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在满足下列条件下优先进入同层级最高等级。 1.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
2.近一年中仍承担着满工作量并积极工作。
3.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师德问题或重大工作失误。
4.在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述职,述职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公示结果(赞同票数达到或超过60%者才能享受优先)。
5.如受名额限制,按任现职年限与教龄直接相加的总和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如相同,则比较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赞同票数;再相同,则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票决。
第三步:已评未聘高一层级人员在原层级的最高等级岗位聘用(对中级、初级适用。如受名额限制,按任现职年限与教龄直接相加的总和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如相同,则在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述职,述职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比较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赞同票数;再相同,则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票决)。
第四步:按任现职年限进行比较,年限长者优先,如相同参看教龄比较。
第五步:第四步相同者,则以在本校工作的校龄长者优先。
第六步:第五步相同者,则按任本校班主任经历进行比较:
1.现任班主任优先(实职优先。其他视同班主任的情况,依序享有优先权: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赴区内薄弱学校担任班主任经历也视为本校的班主任经历,在教育局上挂锻炼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经历,也视为班主任经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任学校处室干事的经历视为班主任经历)。
2.如1项相同,则历任班主任时间长者优先聘用(在本校担任班主任,每任满一年加1分;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经历,也视为班主任经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的经历,每满两年视为一年班主任经历;兼任学校处室干事的经历,每满两年视为一年班主任经历;在教育局上挂锻炼人员参照上述办法计算在本学校工作期间的班主任经历;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赴区内薄弱学校和石渠支教人员,任职期间的班主任经历也视为本校的班主任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