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当前,信息化手段已经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应用起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得到提高,信息记录便捷性增强。但是,由于旧制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固定资产科学性及严谨性不高。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各大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普遍不高,系统性、规范性不足,权责制约体系存在缺失。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高校各院系通常只是按照需求购置,很容易发生固定资产用途重复问题,容易导致资产闲置,降低资产效益。新制度推行后,高校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促使高校强化对自身固定资产状况的了解,加大对院系、科研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的审核,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同时,计提折旧的处理方式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会随着时间不断降低,并体现于账面之上。因此,高校会产生强烈的紧迫感,在购置、处理固定资产时更加谨慎,促使高校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约束,明确各部门权责。此外,由于计提折旧的存在,高校可实行资产的有偿使用,可以减少资产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提升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旧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仅限于购置环节,一次性计入教育支出中。然而,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价值会逐渐衰减,价值会发生变化,如果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会与账面价值发生偏离。固定资产如建筑、大型设备的使用周期通常为多年,存续期间,因用途、使用方式发生的价值改变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如果不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支出会集中于某一年度,该年度的教育成本会大大增加,且仅为该年度。新制度将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与工作法进行计提折旧,可以将折旧费科学地分摊至各个年度,能够实际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尤其在高校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教育成本结构越来越复杂的大背景下,利用新制度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将大大提高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二、基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旧会计差异
(一)固定资产分类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上,固定资产的分类更加规范和明确。新会计制度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有明确的规定,分为:通用设备类,图书、档案类,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类等。新的固定资产分类打破了原来笼统地按照一般设备、通用设备、其他资产来分类的管理体制,分类更加规范、明确和细致。
(二)固定资产价值认定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确认上,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起点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的变化受经济发展,整体物价水平上升的影响,原有的会计制度无法准确确认经济环境变化后的固定资产价值,而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设备的单位价值普遍提高,如一般设备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则从800提到1500及以上。
(三)固定资产折旧
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新的会计制度实行“虚提”折旧。“虚提”折旧主要通过“累计折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两个科目进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应严格把握固定资产的性质,并确定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价值的消耗,避免了原有制度下固定资产虚增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弊端,而且能有效将资产实物和价值准确匹配。(四)固定资产绩效评价新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挂钩。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的执行,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创造了参考条件,固定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结合可以刺激和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中。
三、新会计制度过渡建议
(一)重新认定资产价值
高校大部分成立时间都较长,固定资产存续时间长,总量庞大,且分布上较为分散,管理难度高。同时,固定资产的使用上,与各个院、系都有关系,这样的特点将会加重资产管理与使用的分离程度。因此,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高校当对自身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收集资产购置、损耗、使用、报废等情况。对于盘点清楚的固定资产,要按制度,对价值进行重新认定,将报废处理等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提出,按现有资产状况登记。同时,高校还应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资产价值认定及清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