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1、第七学期(专科为第五学期)末的工作。
(1)各教研室任课教师向本教研室提交论文题目6-10个,由教研室主任汇
总后确定论文题目。(原则上11月底或12月初开始)
(2)组织动员工作。
(3)班主任向学生公布论文题目,学生选题,(不同学生所选题目原则上不得重复)交班主任转达教研室主任。
(4)由教研室确定学生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并向学生宣布。
(5)师生见面,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2、第八学期的工作。
(1)学生提交和讨论修改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第13)
(2)学生提交和修改论文初稿、二稿等。中期检查工作。
(3)论文正稿。
(4)指导教师评语与成绩评定。
(5)评阅教师评语与成绩评定。
(6)论文答辩及评语与成绩评定。(原则上不迟于6月10日)
(7)优秀毕业论文的推选。
(8)工作总结。(6月30前)
(9)资料归档。(第八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四)论文成绩与评分
1、论文(设计)成绩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五个等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从以下方面考核: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学生是否基本学会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是否初步具备从事设计、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3)学生是否按系(部)要求的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4)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成果的大小以及表现出来的实际应用价值与创新价值;
(5)是否符合《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6)答辩情况及独立工作、独立思考、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与他人合作交往能力等情况;
(7)学习态度,毕业设计(论文)中表现出来的工作、学习纪律情况。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三部分组成,权数分别为0、5、0、3与0、2。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权数分别为0、6与0、4。评分均以百分制记分,然后按比例折算总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式二份,一份存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3、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要求实事求是。毕业设计(论文)的优秀率不超过10%。
4、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为不及格,不予毕业。
(1)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严重违纪;
(2)缺勤三分之一以上;
(3)剽窃他人成果或弄虚作假。(五)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1、本科生毕业论文遵照《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专科生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3、专科生毕业论文遵照《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基本作流程》,并参照《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六)装订归档
原则上按学生学号就下列文件材料顺序进行存档。
1、毕业论文(设计)。
(1)封面。
(2)诚信声明书。
(3)题目、中外文摘要和关键词。
(4)目录。
(5)正文。
(6)答谢辞。
(7)参考文献。
2、文献综述。
3、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专科生可不要)
4、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5、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7、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8、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9、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七)优秀论文推荐与工作总结
各教研室向系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写出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总结报告,系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优秀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写出系级工作总结报告,于6月30日前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