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效
(一)扩大管理范围
经过体制的改革后,国家制定了新的农村发展战略,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以服务业为市场导向,注重农业与工业的协调发展,促进新农村的建设。所以,当前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范围不仅农业市场经济提供优越的环境,还包含了产业化经营、机械自动化生产以及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等多个方面。
(二)改善管理理念
在我国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家明确提出了要明确相关职能、权力与责任相匹配、职能运作要协调统一,这也促使了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建设逐渐往多元化、市场化、开放化的方向发展。
二、我国农业公共政策的实施
我国在进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制定和实施了许多的农业政策,而这些政策的落实以及应用有效程度都需要经过相关数据反馈和审核才能评定。要想促进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就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只有落实了政策,才能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并探究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相关政策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然后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下面是利用层次分析法对我国某地区农业政策应用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的相关研究探讨(如表1):
表中:X1是指经济繁荣、X2是指生活提高、X3是指生态文明;Y1代表农用机械总动力、Y2代表农业总产值、Y3代表乡村水电站个数指标、Y4代表农村用电量、Y5代表农民家庭固定资产数、Y6代表人均粮食拥有量指标、Y7代表有效灌溉面积、Y8代表化肥施用量、Y9代表水资源总量指标[3]。
从表中可以看出,对农业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农用机械总动力,然后依次是人均粮食拥有量指标、农业总产值以及乡村水电站个数指标等。所以我国农业政策的主要发展方向应该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总值的提高,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力度。
三、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调控方式有限
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控方式相较于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调控手段有限。目前国家采取的农业调控手段主要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三种。其中,最先应用的就是行政手段,其作为传统调控手段的延续,缺乏对市场结构和市场实际需求变化的综合分析,早已经不适应农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目前我国采用最多的是利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农业发展的调控,并且在市场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有时候由于市场失灵,导致经济手段失效,无法正常的进行调控;而法律手段由于法律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所以需要综合其他手段共同使用,法律调控方式的不足,也导致行政管理信息缺乏真实性、可靠性,使得行政管理措施更多地是依据人为主观判断而执行。第二,调控范围有限。过去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资源的充足供给,使得我国农业发展调控范围主要局限在生产能力这一方面,而在农产品生产质量、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以及生态平衡等方面缺乏合理的调控措施,使得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不能满足农业生产产业化、可持续化、标准化的发展要求。
(二)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1.目前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在职能的划分上仍然具有传统职能划分的特点,就是依据不同等级、不同时节、不同内容将职能进行了具体明确的划分,但是国家只注意到职能的全面性,而没有注重职能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这种被分割的细化职能管理,使得不同职能的人员都只在乎自身的职责和利益,出现了问题互相推诿,有利益可言就向占为己有,这样不仅会降低农业行政管理的综合效率,而且可能会在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中形成管理真空区,导致有关企业能够垄断农业市场,而限制了市场经济的平衡持续发展。
2.地方政府与中央在农业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存在很严重的同构化现象,这种模式单一化、等级层次清晰化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结构,没有综合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缺乏差异化发展,无法推进地区特色农业以及主导产业的发展建设,也不利于农业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对农产品品牌效益和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也有很大的影响。农业高效化、产业化生产需要依赖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优越的环境资源,所以,国家要因地制宜的建设地区农业行政管理机构,才能综合提升农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