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两种角色所要求的责任是不一致的,个体在进入大学之始,若不能及时的进行角色的转变和调整,两种生活模式中的不同角色要求便会在个体的自我意识和道德行为中产生冲突。大学所承担的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便要求正确引导学生加快这种角色转化,加强对同学、对学校等社会意识的培养,使之更快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
(二)责任意识缺失:前期责任意识教育的缺乏
大学生在进入大学前便经历了一系列的社会化转变和教化,形成了一定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形成自我对“责任”的一些认知和意识。
然而,这种学习过程更多是接受对各科基础知识的灌输,而不太注重对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的教化。在进入大学之前,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多半来自于家庭教育。正如前文所说,在以血缘关系为轴心的“家庭-成员”的模式下,作为“子女”角色的大学生个体更容易被宽容、被原谅,往往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意识大于子女对父母的责任意识。由于当代中国“独生子女”的特殊家庭环境和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日益迫切,很多子女把这种爱理解为了一种“理所当然”。加上基础教育阶段对这种责任意识教育的忽视,很多大学生缺乏一种家庭责任意识或者形成了一种错误的家庭责任意识。不仅对自身的行为任性放纵,也缺乏对父母、亲人的关心和爱护。这与当代中国大学生中自私、人际关系冷漠等现象有直接的关系。
这些现象不是进入大学以后才产生的,然而却是大学教育必须要面对的实际问题。每个大学的学生都来自五湖四海,具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生活模式、作息规律等等,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必然会产生一些对立或者冲突。对于各个大学来说,加强对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必然要求引导主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学会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树立对他人的责任意识。
(三)面向未来:民族责任意识的建构
黑格尔说,民族是一个“伦理实体”。每个人的最初和最终归属都必然是他的民族,这种归属被黑格尔看做是一种“悲怆情愫”。反过来说,每个人无论有怎么样的不同,最终都从属于他的民族,都要担负起民族的建设大业。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学只是大学生迈向社会的桥梁,大学生最终要承载的是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使命。大学生不仅是社会的公民,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子孙,大学生不仅要对社会负责,更要对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未来负责。大学是个体从“家庭”迈向“社会”的阶梯,也是重树、再造个体价值观、人生观的重要阶段,所以大学中的责任意识教育又必然要求面向未来,培养大学生的民族责任意识。在和平年代,那种民族危亡时的为国捐躯很难实现,也得不到当代大学生的共鸣。它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坚定的民族信念和爱国信仰。
三、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的伦理导向
责任意识不仅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更指向“人之德性”的道德领域。责任意识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伦理意识而不是强制规定,是被康德称之为“心中敬畏”的神圣道德法则之一。也就是说,责任意识是一种由内向外、由认识到实践的实现过程。所以,责任意识教育也应该以主体为出发点,把责任作为一种德性,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
(一)责任是一种德性:教育的出发点
中国自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训示,从自身出发,尽心、知性、知天下,培养仁、义、礼、智等道德意识。所谓“修内安外,成人之道”,即是说,人生完美境界的造就,既需要内在修养,又需要外在事功。但“成人之道”的出发点在于“修身”,最终的目的则是成就外在的事业。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责任的认识就在于强调对自身的修炼,即所谓内省而“自知”。反观现在的大学思想教育课程,多过于教条化、书本化,而脱离了思想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加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首先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个人内在修养。
修身是一种以“立德”为本的责任意识培养。曾子讲:“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善于反思自己,认识自己,客观的认清事物的本质,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培养自省意识,实际上是要大学生对自己在平时生活中的言行树立一种责任意识,要对自己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情负责。而一旦同学间出现矛盾、分歧,也要从自身入手,首先站在客观的立场审视自己,懂得“和而不同”的道理,才能培养出宽容大度的个人气质。中国有“仁者爱人”的道德传统,各高校也应当引导当代大学生注重自身教养的修炼,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要成才,先成人”,大学的责任意识教育应该以德性教化为基本出发点,首先使大学生成为有担当、有使命感之“仁人”,再谈技术能力专业方面的知识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