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毕业论文(设计)全套材料分别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表、任务书、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表以及成绩评定表等过程材料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本。其中: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2.毕业论文(设计)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3.毕业论文(设计)目录(若需要时);
4.前言(或引言、绪言);
5.毕业论文正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正文及工程设计图纸等;
6.结论;
7.参考文献;
8.符号说明(若需要时);
9.致谢(若需要时);
10.附录(若需要时);
毕业论文装订归档时,应按顺序将过程材料装订在论文(设计)的后面。
(三)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建议:
1.毕业论文(设计)用计算机打印,纸张一律使用A4纸;
2.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和过程材料用表统一由教务处提供模版样式;
3.打印格式见《淮阴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
4.毕业论文(设计)打印完成后,将设计成果(有设计成果要求的专业)、论文电子档及毕业论文纸质文本各交一份留系保存。
八、毕业论文 (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一)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应对其进行认真评阅和审查,参照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二)各系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每组由3或5名(必须为单数)指导教师组成,由指定组长(或主席)全面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小组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必须打印备案)。
(三)各系在答辩前应制订出统一的答辩程序和关于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四)答辩前,由院(系)统一收齐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分发给相应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同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准备,写出答辩提纲,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表达能力。
(五)答辩时,答辩组的教师针对该课题基本内容或关键性问题进行质询。
(六)答辩过程须指定专人记录,答辩结束后,小组成员需在记录上签字,并交系保存备查。
(七)答辩结束时,答辩委员会(小组)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质量,参考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的评语及建议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并评定出最终成绩。
(八)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作为缓答辩处理:
1.论文(设计)质量未达要求,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明确指出“不可以提交答辩”结论者;
2.未完成任务书任务要求者;
3.所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文档未达到规范化要求者;
4.未按时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文档者;
5.学生本人由于特殊原因提出申请,由院(系)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者。
学生原则上只能有一次缓答辩机会,学生缓答辩由所在专业安排,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后进行,由原指导教师指导,其他仍严格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规定执行。
(九)剽窃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作不合格处理并按有关规定重修。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不应以学生以往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级评定。最终成绩的评定应参考指导教师、论文(设计)评阅教师的建议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由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给出。其评价标准为: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新颖、适度,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研究方案合理、研究方法得当;论文(设计)内容完整,论证严密且有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甚至优于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具有知识深度与广度,且有个人独到见解。对毕业设计成果突出的学生,在上述各条达到较好要求后,亦可评为优秀;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有一定新意;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合理;论文(设计)内容比较完整,论证较为严密且有一定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