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种程度上说守法也是一种道德义务,一种被内敛了的内心遵守法和自觉遵守法。这就是说我们的法制教育不但需要他们主动遵守法律,而且要培育学生和正常秩序以及人类整体目标融合在一起的、主动的遵守法律精神。运用法意识指的是经过学习和遵守法律,让大学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之思想意识。要培育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以及毕业实习过程中准确应用、擅长应用法律知识来维护其正当权益。
5.高等院校管理过程中要强调依法治校的观念
以前的那种计划经济年代,大都是以行政机关指令性管理方式为主要、以条条框框为基础来管理学校的,无相关法律使学校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伴随改革逐渐深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伴随市场经济慢慢确立,我国对学校管理陆续颁布了有关法律和有关的管理条例。所以,高等院校的学生管理与思政教育要突出依法治校之观念,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之中体验到法律,适当修正当前管理之中和法律法规不适应之内容,把原来旧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教育以及法制教育整体融合一起,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推行学习和普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活动。重点培育冷静处事、知法守法且有高素养的国家的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许崇德.法学基础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许崇德.法律学基础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意识是存在人们思维中,是个体对于客体的理解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客体的认识,当然这一客体也就是法律,简而言之,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于法律规范的了解,以及犯法之后的相应的惩罚的了解。现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仅形成初步的法律意识,尚未彻底的理解生活中的法律
当代大学生由于其知识结构的组成,思想基础的教育,其对于法律本来便比一般的人群要了解的丰富。谈论法律,大学生头脑中便有了《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基本印象,而这些法律部门也就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机构,但是大学生也仅仅只是知道这些法律的名字和所涵盖的范围,根本就不了解这些法律在生活中的表现形式,也不清楚违背了这些法律后会受到的惩罚。
(二) 没有真正的树立法律意识
大学生会在接触社会的过程中接触到社会的阴暗面和不平等的一面,此时大学生的头脑里便会闪现出“权大于法”的念头,认为高官是可以操纵法律的,然而这种想法是不正确而且没有依据的,中国国家宪法规定,法律是高于个人,而又为个人服务的。没有真正的树立法律意识,就会产生盲目观和倾权关,从而蔑视法律,甚至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点在众多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实例中也可以看出来。
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的误区
(一) 对于法制教育的划分领域不够完善
许多高校现仍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部分中去,懂道德的人不一定不会触犯法律,相反触犯法律的人也不一定是不懂道德的人。德育是法律的基础,而法律却是德育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仅仅只是简单的将法律教育划分在思想道德教育中是不利于高校的法制教育的。
(二) 仅仅只是书本上讲述法律
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应该是融入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的,而不是单一的将其归结为书本知识的传授,法律意识是需要培养的,而法律素质更是如此。两者的有效结合和有效植入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照本宣科而已,因此在高校中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仅仅只是简单的上几堂课,做几套试卷是不明智的。
三、培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中所显现出来的表现和反映是尤为重要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也离不开高校对于大学生法制的教育。因此如何加强高校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如何才能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这里我提出了以下若干建议:
(一) 合理安排大学生的法制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