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征信体系在降低金融信贷领域信任成本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尚未覆盖到商务、社会、政务等其他领域。信用风险的存在是产生信任成本的重要原因。目前,市场信用风险的识别任务非常艰巨,涉及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涉及企业与企业间的商务活动、政府与企业间的公共资源配置活动以及银行与企业之间的金融资源配置活动等。
信用风险在这些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对象之间所反映出来的特征与规律是不同的,涉及的法律、政策、惯例是不同的,对信用风险的识别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不同的信用风险识别的机构、不同的业务、不同的产品与服务。
物质生产部门的信用风险主要影响生产资料、仓储与运输、生产与销售等生产性经营活动,带来的损失可能体现在原材料采购、应收账款回收、销售货款等资金问题上,也可能体现在所生产的有形的物质产品上。在物质生产部门范畴内讨论信用风险因素,除了交易对手自身的信用意愿与能力以外,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非常多而且非常复杂,这些因素包括:国内外市场自然资源的价格波动,生产设备、科技进步的重大变动,国内外主要生产领域、主要生产国家的产量变动,某种重要生产资料的产地发生了重大的政治、军事情况,等等。在非物质生产部门范畴内讨论信用风险因素,可能就是另外一些问题,除了交易对手自身的信用意愿与能力以外,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包括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总体经济状况、社会环境、政策变动,等等。简言之,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对信用风险的识别需求是不一样的,对信用风险识别服务机构及其产品与服务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在金融部门与非金融部门讨论信用风险可能就是另一番情况了。金融部门所考虑的信用风险主要是借款人能否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是具体的一定额度的资金,不是货物,不是有形产品。能引发借款人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可能与引起其财务实力和预期收入变动的内容有关,信用风险的核心问题是偿还,偿还多少、何时偿还。在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讨论信用风险可能区别更大。一般来说,公共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向社会提供公共品、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谋求增进公共利益。公共部门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最大的特点就是不以营利为根本目的,最典型如政府。政府在履行上述职责的时候,不仅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且很多时候不涉及偿还,政府要考虑的是其是否诚实守信、将资源配置给对方是否公平合理、对方是不是遵守规则、能不能合理使用等,信用风险的核心问题就是诚信本身。高质量现代化征信体系应该以需求为导向,要满足各类主体对信用风险识别的多样化需求,要解决不敢信任、不能获得信任的问题,要能够保障以信用为基础配置资源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让经济社会运行的信任成本大幅降低。不同领域信用风险识别的核心、具体内容有很多差异,数据项与指标、信息源等都会有很多不同,信用风险识别服务机构非深耕而不可得、非精专而不可用,其产品与服务亦不可同质。信用风险是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主要风险之一,甚至可以说是最基础的风险。信用由诚信度、合规度、践约度构成,这三个维度上均会产生信用风险,即主要表现为道德层面的失信风险、社会活动层面的违规风险和经济活动层面的违约风险,并有可能进一步引发经济社会领域其他风险,从而引发矛盾,形成经济社会运行的不稳因素。把信用风险的防范化解做好,将十分有助于各领域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目前,各领域、各部门、各地方对防范化解信用风险都高度重视。例如,《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行业、领域、区域社会信用监测预警机制;社会信用主管部门、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开展治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信用风险和其他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这种制度设计具有创新性,符合当前的形势和发展趋势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宜宾分院(长江经济带研究院)2022年研究课题《宜泸沿江一体化发展研究》调研中发现,在地方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中防范与化解信用风险一直是一个共同的现实问题,也一直受到各地方政府的重视,有共同的需求,在经济发展中需要进行一体化的信用政策设计与落地实施。社会信用监测预警机制由政府推动建立,但需要专业化的征信体系来支撑该机制的运行,需要有好用的、有效的信用产品和服务,通过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加工、分析建模、动态评价等,对微观主体与宏观环境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测预警,从而助力信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