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规制跨境电子商务避税的手段
2.1 将税收公平原则作为依据,以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人作为平等纳税主体
第一,政府部门应制定必要的法令或政策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第二,应注重国际间合作,制定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来加强国际间网络交易;第三,对于非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交易功能相同的纳税人应保持公平,征纳税收不能因交易形态差别而不同。
2.2 维护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主体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我国应借鉴OECD、新加坡的做法来对纳税义务主体进行确定,在常设机构概念上,可采用OECD中不以网址作为经营地的方式,而是将电子商务贸易的终端来作为固定经营地,进而控制服务器终端且核心业务为电子商务企业,以对所得税进行缴纳。
2.3 革新财务管理技术,确立电子单据法律效力
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对电子商务中的自由定价现象进行控制,以防止定价转移避税现象的出现,因而应对财务管理技术进行更新,使其与财务申报制度相适应,进而对电子单据的法律效力进行确立。
2.4 强化征税机关与其他组织的联系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发展的主要因素便是电子化货币与国际联机银行的世界合作性,因而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联系,以获取更为全面的跨境电子商务资金流动信息,进而保护好对国际电子商务税收征税权。
2.5 做好国家间反跨境电子商务避税的合作工作
不同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所制定的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在税收征纳问题上会造成国家间的摩擦,因而各国有必要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对避税问题做好监管,可建立起反跨境电子商务避税机制,来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问题进行统一的规范。
结语:
由上观之,跨境电子商务避税行为现象时有发生,有必要对该种不良行为进行打击,国家税务机关应加大对其的关注力度,并与海关、工商管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实现信息互通,以及时有效地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资金在我国的流动进行控制,保护好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纳权。
摘要:本文通过对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现状分析,剖析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进一步探讨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策,从“外引内育”创建苏州区域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平台、建立苏州跨境电商企业信用体系、构建区域物流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快苏州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创新通关、检验、结汇、行邮税等监管模式等方面给出合理化对策,以促进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外贸;集聚平台;发展对策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凭借更加稳定的资金流、更大的盈利空间优势,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青睐,跨境电子商务冲破了国界,使商务贸易走向全球化,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跨境电子商务逐步成为中国商务贸易发展的新战略和工作重点之一。
1、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1.1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强劲
苏州的电子商务相比杭州、上海等城市起步相对较晚,但苏州对接上海、赶超杭州的意志坚定,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进苏州、乃至江苏省电子商务发展的突破口和重点工作,通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世界知名电子商务运营商引入、跨境电子商务政府配套、多元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途径,使苏州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20xx试点第一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亿,落户苏州的聚美优品一家的日单量超过2万单,整体交易额年增速超过30%,20xx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将高于13年的5倍,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已然位于全国前列。
1.2不断创新政策机制助推电子商务发展
为推进协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xx年,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牵头,海关、检验检疫、国税等部门人员组成“苏州工业园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小组”,稳步推进苏州跨境电子商务事业前行,为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时效,创新并实践“负面清单”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采用快速核放、快速验放、抽样检测、跟踪监管等不同的监管方式,检验检疫、海关、外管、国税等政府部门全力提供一站式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的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和对策研究文/郑广成朱翠苗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提高有效监管的效率,正在逐步解决各种通关检验繁琐、困难、耗时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