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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除了祭灶来表达对灶神的尊敬外,还整出了许多的禁忌。这些忌讳,主要是灶前什么东西不能放,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尤其是对女人,忌讳就更多了。对灶君避忌记载最详细的,当是《敬灶全书?灶上避忌》了。这本书里严格规定“不得用灶火烧香,不得击灶,不得在灶前讲怪话、发牢骚、哭泣、呼唤、唱歌……月经未完的妇女不得经过灶前……不得将污脏物送入灶内燃烧”等等。

  随着男权的进一步加强,男性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女性不单单是男性的附属物,还成了男性歧视和压迫的对象。“男尊女卑”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性别制度的基本点。《诗经?小雅》曰:“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在男权社会中,女性一生下来就比男性就低下。

  祭灶的诸多禁忌都是针对女性而来的,若说为了表示对灶神的尊敬而有“不得击灶,不得在灶前讲怪话、发牢骚、哭泣、呼唤、唱歌”等禁忌自是合理,可祭灶时女性必须避开,“月经未完的妇女不得经过灶前”的刻意排斥女性的禁忌则完全是男权社会、男性独大的衍生物。同样是祭祀,男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祭祀,而同样作为独立个体的女性却遭到莫名的排斥,甚至是对女性月经这一正常生理现象的污名化处理。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对神灵尊敬的禁忌是有必要的吗?如果有必要,那么为什么承担避忌后果的却始终是女性呢?正如法国女权主义者西蒙?德?波伏娃所说的“女人不是天生而是被形成。”是传统的习俗和男权社会的需要造就了女性;是男性根据自身的需要造就了女性,社会歧视女性,男性压迫女性。男人通过他们对社会话语权的掌握,自私地规定了所谓的祭祀禁忌,将“男尊女卑”思想贯穿在整个社会,并在人们心中逐渐内化,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观念,女性在社会化过程中,也深受这种思想的毒害,却将这种思想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甚至不自觉地充当了“男尊女卑”思想的追随者和维护者。

  美国女权主义者凯特?米丽特在她的《性政治》一书中这样描述男女两性关系:“种族关系是一种政治关系,性别压迫――即一群人按天生的权利统治另一群人的古老而普遍的格局――也是一种政治关系。”这里的政治关系就是男性用以维护父权制,支配女性的策略,也就是一种性别压迫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权至上,女性遭受压抑,被视为低人一等的“第二性”。在拜神祭祀这样的仪式中,女性遭受歧视的情况处处可见,中国“男尊女卑”的思想真是被中国男性渗透到世人的骨子里了。 3、女性主内

  清末以后灶神的拜祭又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并且逐步演化为现代社会的拜祭仪式。拜祭人员由宋明清时代的“男儿酌献女儿避”、“男不拜月,女不祭灶”变成了由女人拜祭。在广大农村地区,对灶王爷的拜祭主要是家庭妇女在操持,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主人并不理会这些事。灶神的形象也是沿袭古代的灶王爷和灶王奶奶的形象,且由家庭妇女一般也就是家中女家长拜祭。如果家中有女孩的话,一般也会带上小女孩一块对灶王爷拜祭,也有少量的家庭中带男孩子拜祭的,但对男孩没有硬性的要求,而且男孩拜祭的也很少。当女孩嫁人后就在新的家庭中跟着婆婆继续对灶王爷的拜祭,当婆婆去世后,她就成为家庭的女家长,主管对灶神的拜祭。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传播,人们渐渐减少了对神灵祭祀的重视度,于是当祭灶不再是一个重大的礼仪仪式,不再能表明一个人的身份地位时,男性便潇洒地将祭灶的责任毫无保留地“赐予”给天天围着灶台转的妇女们。这种祭灶人员的转变恰恰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男女关系的又一种定位:男主外,女主内。男人以社会事业为要,而女性则以男人、家庭为主。女性的标准形象被定型为“贤妻良母”,女性被要求相夫教子,操持家务。《易经》里说“女正乎于内”,家庭、丈夫被定位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男女分工使女性时时刻刻被圈禁在家中,长期束缚在家庭这个狭小的世界里,过着封闭的生活,接触不到更多更宽广的社会,在男权的压迫下,家庭中的妇女渐渐失去了和男性共享平等地位的权利,她们成了和电视机、洗衣机、面包、衣服等一样的东西,为了满足男性的需要而存在,成为男性发泄私欲和传宗接代的工具,渐渐失去了自身独立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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