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所强调的文学炯戒讽谕、惩劝美刺的功用,突出了文学稽考政教、察补得失的作用,且对他的诗论主张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其讽谕诗的创作更发挥了作用。如作于元和四年(809)的《新乐府序》云:“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22}又如约作于元和三年(808)前后的《寄唐生》云:“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23}又如作于元和十年(815)的《读张籍古乐府》云:“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24}白氏上述诗论主张,明显与其在《议文章》中所界定的文学功能一脉相承。此外,白氏还在其文论的指导下,创作了大量的讽谕诗。如作于元和四年(809)的《新乐府·采诗官》中有云:“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25}这是对言路壅蔽、浮夸虚饰弊政的讽刺。再如作于元和五年(810)的《秦中吟·立碑》有句云:“但见山中石,立作路旁碑。铭勋悉太公,叙德皆仲尼。复以多为贵,千言直万赀。”{26}这是对阿谀奉承死人做法的讽刺。以上几首诗,既是讽刺诗论指导下的诗,又是关于讽刺诗论的诗。白居易的这些诗,既实践了他的文论主张,又丰富了他的文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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