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的总体目标在于通过全面教授
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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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进而培养能够适应各种法律职业的多面人才。简言之,本科法学教育重在提供法学基础教育,法学本科生应当全面掌握16门核心课程,从而为日后专业化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而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考试已经开始对本科法学教育产生了冲击。为了增加未来求职的砝码,学生通常以通过司法考试为目标,以司法考试大纲为学习要旨,国际经济法的课堂几乎沦为复习司法考试的场所,极大减损了教学效果。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应该是相辅相成彼此促进的,良好的法学教育能为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而备战司法考试则能在短期内大幅度提升学生综合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好发挥考试与学习的'协同作用,而不是顾此失彼。
二、当前国际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1.课时量“缩水”
以笔者所在院校为例,在20xx年以前,本科专业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总课时是72学时,随着本科教育学分实施办法的变化,本门课程的总学时相应缩减为56学时。“缩水版”的课时量无疑难以与相对庞杂的教学内容相称。各主流国际经济法教材从内容而言,广泛涉及国际经济法的总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制度等,从章节安排看,大多在十几章至二十几章不等。学时减少之后,教师只能在讲授时自行对教授内容进行删减。这势必影响课程的总体教学效果。
2.学生对外文法律规则的接受度较低
国际经济法的学习和研究必须具备国际视野,例如在“国际货物买卖法”部分,教材安排了大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的内容。对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学习如果缺乏对原版条文的讲解则始终是“隔靴搔痒”。但从实际教学效果看,学生对于英文版的内容普遍缺乏学习兴趣。笔者曾在课堂上做过调查,较多学生认为在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加入原版英文的内容“费时费事”。
3.培养手段陈旧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院已经为教师配备了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所有的教室都安装了教学用的电脑、投影仪和扩音器,教师可以综合采用音频、视频、PPT等多种手段开展教学。硬件的改变便利了国际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但国际经济法的教学模式却还停留在以教师主导的课堂上。这样的培养模式难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4.评价体系单一
目前我院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并非贯穿在教学过程的始终,而仅仅是在学期结束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终结性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模式实际上留给老师的权限是较少的,出勤率、完成作业的情况固然可以作为平时评价的一个部分,但笔者认为这些指标尚不足以反映学生对课堂的投入程度,也不足以反映學生的真实学习效果。
三、国际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建议
1.教材内容的筛选
国际经济法内容较为庞杂,以余劲松、吴志攀主编的《国际经济法》(第二版)为例,整本教材包括导论、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及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六个部分,总计二十九章。笔者所在院校采用杨树明、曾文革主编的《国际经济法》也有十九章之多。在课时量大幅削减的背景下,为了达到既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又使学生学有所得的目标,必须对教授内容进行筛选。对部分章节可以结合学校的网络平台手段,以发布阅读材料和设置课后测验的方式,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