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经济法论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写起论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经济法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与关键词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要求作者同时用中外文不加注释和评论地简要说明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本课题的`意义;②完成了哪些工作;③获得了什么重要结论;④有何独到见解或创新;⑤主要结论、方法的理论和技术水平;⑥应用前景。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避免将摘要写成口录式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关键词-般列3~5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排列(外延大的排在前面)。
目录
应将论文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明其首页页码。
符号说明
解释论文中所用符号表示的意义、单位或量纲等。符号说明主要为帮助阅读论文,如论文中没有采用符号则该部分略去。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其特点是内容比较庞杂,融合了民事法律规范和大量的行政法律规范。对高职院校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来说,由于欠缺生活经验,《经济法》课程的许多内容就显得晦涩难懂。如何把《经济法》课程上得比较接“地气”,让学生容易理解,并掌握相关实务技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在几年的教学中,观察了高职学生的特点,根据高职的教学要求,思考并尝试了《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对此有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经济法》的教学思路
高职教学的特色在于侧重实务性,认为理论知识“够用”就好,职业技能更为重要。何为“够用”呢7学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足以支撑其将来所对应的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就可以了。而学生需要掌握哪些理论和职业技能技能,取决于市场对该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的要求。因此,要探讨法律文秘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思路,必须先观察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
法律文秘专业的设置,是立足社会对既懂法律又懂文秘的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但法律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又不一样。法律文秘专业所要培养的是面对基层的初级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其所面对的岗位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低层次的律师助理,要求从业人员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懂得帮助律师准备简单的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文件,处理各种辅助性的事务,第二类是中小民营企业的法务人员或者懂得处理简单法律事务的文秘人员,一般来说,企业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都会考虑找法律顾问来处理,所以企业中的相关法务人员其实还是起到辅助的作用;第三类是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辅助人员,高职毕业生在这类岗位上主要是负责整理文件、速录等,尤其是速录工作,法院检察院的速录岗位要求速录人员要懂得各个部门法的术语和基本规则,目的是提高记录的速度和避免出错。从上述三类岗位来看,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从事的都是与法律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这些岗位对学生的理论水平要求不高,只要求懂得基本的规则,懂得简单的实务操作技能即可。因此,在法律文秘专业的法律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没有必要要求学生掌握太多太深奥的理论,只要掌握与相适应的岗位会遇到的法律实务相关的一些基本理论即可。
根据这种职业岗位的要求,我们确立的《经济法》教学思路就是,以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为核心,根据职业岗位业务活动范围来确定《经济法》教学内容,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的技能来设置实操训练,使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还懂得在工作中用法。
二、《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取舍
目前市面上很多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体系上都倾向于,先花大篇幅讲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产生、概念、特征、调整范围、作用、地位、基本原则、体系、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等,再讲各个部门法。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讲,教师完全没有必要在课堂上讲述各种学术争议,只需要掌握通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