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论文范文
7 页 客服微信号: bylw8com 客服QQ:3346581880

浅析电子证据论文

  在各领域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浅析电子证据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浅析电子证据论文

  浅析电子证据论文 篇1

  摘要:

  伴随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入到生活的各个层面,使得电子证据在解决法律纠纷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目前我国在电子证据方面的立法仍具有很大的不足,特别是缺乏一套良好的运用规则。对电子证据的认识,在我国理论界仍存在争议,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是不一而足,但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类型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是不容否认的。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以便构建我国电子证据制度是相当必要的。

  关键词: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书证定位

  一、电子证据的概述。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

  目前,国内外对电子证据的概念意见不一,我国学术界对于电子证据概念也有着多种不同的表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但是对证据的定义不应当仅限于证明事实,而应当更加注重法律对其形式上的要求。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出现的且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才是证据。对电子证据的定义也应当遵循此原则:即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法律规定的形式下的且能够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

  (二)电子证据的特性。

  1、高科技性。

  现如今,计算机是现代化的计算仪器和信息数据处理工具,其证据的产生、保存和传输,都必须借助于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等,如果离开了高科技含量的技术设备,电子证据则无法储存和传输。如果没有出现差错或外界蓄意修改的影响,电子证据则能够准确地存储并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正是因为以这种高新技术为依托,才使它很少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它的精确性决定了电子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而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往往需要一定的高新技术,并且伴随科技的发展,其进程会不断的更新变化。

  2、实质上的无形性。

  在计算机中,所有的信息都被数字化了。信息在进行存储、处理的过程中,必须使用特定的编码。计算机通过把编码转换成一系列的电子信号,来实现某种功能。在此过程中,所有的信息都是由这些不可见的无形的编码来传递。因此电子证据具有这样的无形性。

  3、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而且在实际案例中的表现形式更具有复杂性。网络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电子证据可能是一封E—MAIL,可能是对重要数据库的修改,也可能是一个带病毒的数据包。

  4、客观真实性。

  由于数据传输的高速性,电子证据的形成都是实时的,如果不考虑人为的差错、蓄意修改和故障影响等因素,电子证据一经形成则始终保持最初、最原始的状态,其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是所有的证据种类中最具证明力的。它存储使用方便,表现形式多样,可以长期保存及随时反复使用,避免了物证因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的不稳定性,也避免了书证的易损毁和笔误及证人证言的主观性。

  5、易破坏性。

  与电子证据客观真实性相对应的,若有人为因素或技术障碍介入时,电子证据就极其容易被伪造、修改、破坏或毁灭,电子数据或电子信息是

  以“比特”的形式存在的非连续的,数据或信息被人为修改后,倘若没有可对照的副本、映像文件等等,则难以查清及判断。

  二、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

  关于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子证据法律定位的不同直接导致对其真实性的认定标准不同。笔者以为,电子证据既不属于书证,也不属于视听资料,而是一种可以独立存在的证据类型。

  (一)电子证据与书证在性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25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05682号

联系邮箱:Lw54@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