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伟泽指出:“伦理就其全部本质而言是无限的,它使我们承担起无限的责任和义务。”这既包括对其他生命的尊重,更多的是对自我生命的重视。我们不能因为整容手术进行的结果不尽人意而漠视生命、伤害生命甚至自杀。加强敬畏生命伦理教育必须要提到我们基础教育的内容中。当然,给女性给予足够的关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医学美容失败后的问题。许多伦理学家,包括许多女性主义者,都将关爱视为一种值得肯定的心理习性。诺斯丁认为关爱是伴随关爱活动的一种态度。关爱的核心是关注并理解被关爱者的感受、需要、欲求和思想的能力。很多人都想通过容貌上的变化,能使自己在工作或择偶时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如果,拥有足够的爱和自信,谁还会选择需要付出很多代价的手术呢;拥有足够的关注,是不是失败之后的维权之路会更好走呢。整容可以与自杀类比,一个是处置自己的身体,一个是处置自己的生命。从法律上来说,自杀是无罪的,社会和他人都无法制止,整容并没有违背法律。但从伦理上来说,自杀是违背道德,抛弃责任的,是违背自然的欺骗行为。虽然整容是人类的一种进步,也算是人类的一种自由,但我们要更多的去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和善待生命,自觉承担起基于生命维度的社会理论责任;不断强化生命价值观,提升基于人与人和谐的社会文明。
在整容失败进而进行维权的路上,由于沟通不顺、维权机构的不完善等问题,用道德治理似乎也是一种维权的方式。道德治理是道德的治理与法的治理的统一。道德治理是德性的治理,以制度的德性、权力的德性为保障,目的在于善治。加强舆论引导,为社会公正的实现营造舆论环境。与法律制度相比,舆论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对人们的价值判断、行为选择产生着独特的导向作用。在不断爆出的一系列亚洲人赴韩整容失败并得不到合理维权的例子之后,韩国整容方面的官员也曾出面并作出了回应。
在多元化的后现代社会境遇中,人们对于什么是“好的生活”的概念拥有多样性的理解与感受。因而相应地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也体现着多元性和个体性。人们把科技当成是追求美好生活的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但科技的扩张与介入,只能从外在形式上去满足人类对所谓幸福与美好生活的追求,并不能弥补人们心灵上的空虚。追求美好生活是幸福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倾向,但如果只是功利性地为了获得幸福而毫无顾忌地滥用科学技术则会造成不幸的后果。
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三种品质:“一种是过度,另一种是不及,这两种都属于恶;第三种则是作为它们的中间的适度的德性。”因此我们要正确面对,树立道德信仰,最终形成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完美道德人格,使公民道德与国家、民族的道德规范价值取向一致,从而铸就坚强的精神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