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产生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的尴尬局面,有必要尝试建立责任会计的研究。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会计其实充当着“出纳”的角色,并没有对单位的资金运动和经济活动起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的作用,但其地位都是联系会计核算中心与具体发生经济活动单位的枢纽,只有责任会计才能把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具体而系统地反映出来,给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提供必要的基础。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的统一化、规范化,建立部门预算法制化。
对于政府采购、人员工资等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直接支付制,而对于公用性的经费支出,需根据预算目标管理,写出详细的使用报告,并建立相关的责任人业绩考评机制,把责任人的工作实绩和费用消耗与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提高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控制作用,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效果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监督的积极性。首先,鼓励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上狠下功夫,作到监督与服务的统一,同时,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抛弃名利观,树立为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履行会计工作职责。其次,核算中心应尽快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并对核算中心会计人员违反制度的行为提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制裁措施。
对在工作中与其服务的单位串通一气,搞违法乱纪行为的会计人员,要严励处罚,一经查出,不准再从事会计工作;年末应对会计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反映不好的工作人员,应扣发奖金或工资,以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最后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广泛认真吸取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为促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提高。
(四)、建立有效的监督系统,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具体操作中可以考虑建立计算机远程控制系统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用款审批权限,逐步实现具体日常会计核算向财政监督、财政宏观调控转轨。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会计核算中心整天忙碌在报账记账的具体事务中,监督管理的职能尚末得到充分发挥,背离了当初成立核算中心的初衷,单位会计档案的大量集中存放,带来了大量的管理问题,既不利于审计部门审计,也不利于调动单位筹集资金的积极性,同时也把核算中心摆在了矛盾的旋涡中。为尽快摆脱这种被动局面,会计核算中心应由办理具体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向会计审核和监督转轨。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随时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的填制,避免单位虚列开支,而不只是从形式上监督其合法性。此外,还要从票证管理入手,维护票证的严肃性,建立票证跟踪制度,持单位的付款凭证定期不定期地到供应单位抽查,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人,一经发现绝不手软姑息,坚决查处。只有全社会反腐败力度加大了,全社会票证管理规范了,领导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堵塞漏洞,会计集中核算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总之,会计集中核算制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必须加以区分,不能笼统的认为存在的问题是会计集中核算制自身带来的,更不能据此否定会计集中核算制,我们更应该看到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其在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的成效。当务之急是,我们应该从这些现象中找到问题的症结,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运用到实践当中,最终使得会计集中核算制得以完善和发展,为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和打击xx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桂花、史天春,《关于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四川会计,2003/5
[2]、翟志华、李长艳《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责任会计的研究》,预算管理与会计,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