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趋于落后通常情况之下,财务监督以三种形式呈现出来,分别是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督等,每一种监督模式又代表着财务监督实践工作的三个不同阶段。鉴于此,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实践过程当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研究高校运行实际情况,再结合监督内容,有机结合各种监督模式,从而提升监督工作的实践性与有效性。然而,就目前而言,部分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始终强调事后监督,将会计凭证以及会计报表等资料视作其财务工作实践成效的评价指标,将工作重点放在检查会计结果、处理违纪行为等方面,对于经济活动整个程序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至于财务监督缺乏其应有的实效性,监督成果也无法达到预定效果。
(四)财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高校的基本职能为教学以及科研,因此其内部以专业教师为主,因此普遍存在着缺乏专业财会人员等情况。而为了达到财务管理基本要求,需要教师兼任财务工作。受专业条件限制,大多教师并不具备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及技能,以至于财务管理实践活动中出现较多漏洞,这并不利于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加之部分财会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素养,财务审查、财务监督环节,为了顾及各种人情世故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凭借自身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学校公款或是制作假账,给学校带来较大损失。
二、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实践策略
(一)不断提升内部财务监督整体重视力度高校财务部门本身是防腐工作和反腐工作的前线,基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而言,财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仅是承担这项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同时还是学校利益的代表,具有监督职能。在此背景之下,若要改变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缺乏重视力度这一现状,建议高校相关领导提高重视力度,并给予财务部门独立行使财务监督职能的权利,赋予其足够的权威性。除此之外,对于财务人员各项工作与财务监督,各领导人员同样需要给予其支持,确保各项财务监督活动能够得以真正落实。
(二)建立完善的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相关控制制度由于各个高校的运行状况与内部情况各不相同,所以相应的控制体系制度也应当有所不同。针对重点项目,财务管理部门要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分析制度以及评价制度,并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估,以分析和评价财务预算的有效性、合理性。在构建财务监督控制制度时,建议高校以自身的实际以及今后的发展规划为根据,在积极听取相关财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体系制度的重构,从而使建立起的体系制度被广大工作人员所认可。同时,财务管理实践活动中,建议采取业务办理和授权相分离、财产保管和会计记录相分离等机制,实现各个部门与组织之间的互相制约。除此之外,还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管制度来配合财务管理实践活动,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监督能力和执行能力,确保其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价值得到较好的发挥,使高校能更好的为学生提供服务。
(三)不断丰富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鉴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趋于落后,因此必须不断丰富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当从以下两个环节进行:
1.基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而言,需要高校不断改善其单一模式,加强事前监督以及事中监督,努力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使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功效。
2.基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方法而言,随着国内高校发展与改革的深入,在财务管理基本范围及内容方面也随之不断扩大化和复杂化,这就需要各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实践活动不断转变自身职能,以监督检查转变为管理服务。而在财务管理实践过程当中,需给予财务监督活动进行日常监管,通过把握与研究监督工作重心,不断提升其监督层次,财务监督活动也能因此而体现其价值。
(四)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财务管理活动中财会人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环节,必须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素质。首先,提升财会人员法治理念。《会计法》中对于财会人员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限定,要求其执行高校内部财务监督任务,这就需要财会人员提高自身法治理念,严格遵法、守法,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其次,提升财会人员职业素养。职业素养为财会人员工作中的根本性要求,通过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职业再教育活动等形式,提升其职业道德和自我约束等方面的能力,有助于加强财务管理水平。再次,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基于财会人员而言,业务操作能力无疑是其基本的技能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内科学技术不断进步,高校开展财务管理实践活动时,先后引进了各种新型技术,对于财会人员基本操作技能也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需要其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同时还需及时掌握各种新型技术与知识,有助于其顺利展开财务工作,同时也成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最后,给予财会人员定期培训的机会,通过座谈会、讲座以及对外交流等形式,鼓励其主动学习各种新技术,用以丰富自身工作程序,同时还能提升自身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