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蹈传播学的理论定性和学科特色
对“舞蹈传播”进行研究,首先要对这一学术概念进行清晰明确的学术定位。所谓舞蹈传播,就是以舞蹈作为文化媒介和传播内容在不同社会系统中的传递与流动,是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实现舞蹈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全部过程。舞蹈传播研究是围绕着舞蹈历史背景与现实空间开展的新的科学思维活动,它的研究范围起于舞蹈的传播现实,展开于舞蹈的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和目标受众,关涉到相关的社会、历史、文化、技术背景,并最终指向传播的特征、特质以及相关规律。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性交叉学科,舞蹈传播学既属于舞蹈学的研究领域,也属于传播学的分支学科,它是一个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个领域中皆有渗透、优势整合的研究领域。舞蹈传播学以人类历史文化生活中的舞蹈传播行为、传播途径、传播主体与对象、传播的规律与模式以及形成的舞蹈传播理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传播主体、传播对象、传播渠道、传播效果等不同传播环节来考察传播运行系统,它极大地借鉴和吸收了传播学的基础理论与研究方法。
与一般传播学比较而言,舞蹈传播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以“舞蹈的传播活动”作为研究对象。由于其“外延广泛、内涵丰富”的跨学科性质,舞蹈传播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必然也是多元化的。譬如,从舞蹈史学的角度,可以研究和考察不同舞种流波、演变的历史及其背景因素;从舞蹈心理学角度,可以研究和考察传播主体与受众群体的心理现象、人格特征、审美喜好以及他们对舞蹈传播活动的影响;从舞蹈身体语言学角度,可以研究和考察舞蹈传播对于身体美学的影响或是舞蹈身体语言的发展脉络;从舞蹈社会学角度,可以研究和考察舞蹈在不同社会的传播条件、途径、内容的选择或是阐释在市场的催化下,舞蹈如何成为文化产业中的商品及其生产、销售、消费的整体过程和社会影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同的研究角度在舞蹈传播学的公共视阈下都能建构其具有自身研究特点的理论模式,避免了模式套用而陷入空泛的理论之中,也在切实而具体的研究中充实了舞蹈传播学自身的理论架构和概念体系。舞蹈传播学的研究必须基于舞蹈传播活动的丰富实践中。
人类舞蹈传播活动由古至今已有数千年历史,这样的文化现象当然不是自然现象,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是通过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传播关系而实现的。将这种悠久的传播现象和丰富的传播经验总结成具有规律性、概括性、真理性的“学理”———舞蹈传播学,是当代舞蹈研究者的时代责任和文化使命。可以说,舞蹈传播学是舞蹈学科在时代需求下的一次扩容与发展,这样的整合与延伸将激发舞蹈学研究的内在活力。舞蹈传播学将是一项有现实意义和广泛学术前景的学科,它在吸收、借鉴传播学理论基础、观念基础、知识基础的同时构建舞蹈学自身的理论模式,紧密地与传播实践相联系,并将引导舞蹈传播的实践活动进入良性循环中。
二、舞蹈传播学的研究范围和领域
与传统舞蹈学比较而言,舞蹈传播学不再仅仅聚焦“舞蹈本体”的研究,而是从传播学的视角出发,以人类历史文化生活中的舞蹈传播行为、传播途径、传播主体与对象、传播的规律与模式以及形成的舞蹈传播理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传播主体、受众群体、传播渠道、传播效果等不同传播环节来考察传播运行系统。它既包括对历史和当下不同时期、不同类别的舞蹈传播现象进行考察,还需总结和梳理舞蹈传播实践中的运行规律和基本特征,以及学者们对于传播现象和规律之本质的思考。
同时,舞蹈语言作为文化传播的组成部分,其语言符号所指涉的文化内容、文化价值观,不同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对舞蹈传播活动的影响,受众的消费层次、消费需求与经济水平,舞蹈跨文化传播对于国家文化形象的影响,对舞蹈传播信息反馈的分析以及构建有效的传播平台,组织等都是舞蹈传播学研究的核心论域。舞蹈传播话语体系的构建,表明了在传播舞蹈的同时也希望更加理性地认识和把握舞蹈传播,而要在舞蹈传播研究的基础上构建舞蹈传播学,则需要我们必须对“传播舞蹈”和“舞蹈传播”有一个基本的界定和把握。所谓“传播舞蹈”,是将信息化、符码化的舞蹈文化与外界进行交流和共享的过程,它是人类社会从“无意识”走向“有意识”的一种社会行为。这种行为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将舞蹈文化扩散与推广出去,并使舞蹈文化在社会文化系统中活跃、流动起来,属于学科的实践范畴。所谓“舞蹈传播”,则是对“传播舞蹈”这一实践行为的理论考察和学术研究,它着重考察在社会文化系统的运行中,“传播舞蹈”的实践者、参与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等各个传播环节的相互联系,并透析传播运转体系的本质和规律,它属于学科的理论范畴。在此基础上所构建的舞蹈传播学,则是一门专门研究社会文化体系中舞蹈传播现象的学科。可以说,舞蹈传播学既对舞蹈研究提供了传播学的研究思路和学术视角,也为一般传播学的研究提供了舞蹈传播现象的例证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