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个别课教学更容易取得良好的成果,在还是以传统学生演唱水平为依据的教学成果评价体系检验教师教学水平的今天,声乐教师的成就感,更多体现在个别有天资的学生的声乐比赛成绩而显现。所以,建立起“教师教育类”与“声乐表演类”不同的评价机制与体系,是当务之急。
二、改变观念与中小学的教学实际对接
20xx年,伴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即所谓的“新课标”。国家对中小学歌唱课教学有的相关要求,对“新课标”内容的解读,音乐教育类声乐教师,应该在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地将“新课标”的要求及指导原则,运用在自己实际教学中,并进行各种教学尝试,以提高教学质量。对于培养中小学一线教师的高校师范教师、对中小学教学的特点提出要求。
20xx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学校音乐教育的高素质人才。”因此,对从事高师“教师教育”的声乐教师而言,必须从思想上明确“教师教育”声乐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是要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育,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只有认清方向,才能走出当今教学的误区,探寻出发展适合“教师教育”声乐教学的独特之路。
“新课标”将音乐课程的目标表述为三个层面: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课程教学方面包含四个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其中也可以总结出现阶段学校音乐教育的基本思想:
一,将审美放在首位。在新课程理念中,审美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始终把音乐作品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体验;教学中充分揭示音乐作品的表现力和音乐表现中的作用;教师和学生对音乐进行描述而不是解释;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都应有情感参与;
二,重视文化的传承。自从上世纪“学堂乐歌”以来,中国大陆的音乐教育基本借鉴欧洲体系,“新课标”对“弘扬民族音乐”的理念给于重视,同时注重多元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结合,将“理解多元文化”作为理念之一;
三,注重音乐教育在培养人的音乐潜能尤其是创造力方面的作用。“新课标”强调音乐课程的价值之一是“创造性发展价值”。《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对音乐教育在发展学生创造力方面的特殊功能表述为“音乐的.产生过程就是全部的创造过程,我们称其为三度创作:作曲、表演好欣赏;音乐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即同一首作品,有多少观众就会有多少不同的感受;音乐的情感特征可以极大的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热情”;
四,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放在课程目标首位。”新课标”中的情感不仅体现为学习兴趣,爱好和热情,更关注情感本身的体验和内心世界的丰富。“新课标”中提出“对弘扬民族音乐”的理念给与重视。其中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文化,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这一观点对高师声乐教师来说,应对这一问题有充分的认知,高师的声乐教学是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目标的,鉴于“教师教育”专业的特点,高师声乐的个别课的教学内容,应有民族民间音乐的基础学习,通过发声练习掌握科学的歌唱技能运用,在一、二年级广泛演唱各风格歌曲(包括中国民歌与戏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各种风格声乐作品的音乐内涵理解和表现,加强中国声乐作品的演唱,打破“唱法”概念的约束,实现科学演唱方法对不同风格声乐作品多角度、全方位的艺术表现。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受声乐表演专业教学方法的影响,其在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上,都没有整合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良好地与中小学歌唱教学对接、体现“教师教育”特点的声乐教学体系。
三、“新课标”下的高师声乐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