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跳出理性与情感二分的思维框架我们才可以对孟子的四端之心做出合理的诠释,毋宁说孟子所谓的四端之心乃是理性与情感的统一。其所以是理性的就在于四端之心所推动之行为乃是合理的、道德的;其所以是情感的则在于四端之心的发用具有直接性,但却非盲目的,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一种“前反思的自觉意识”(pre-reflectiveself-consciousness)。
以上可以说是对孟子四端之心之本质意涵(intrinsic properties)的揭示。四端之心中,恻隐、羞恶、辞让(恭敬)所体现出的“情感面向”比较容易理解,是非之心如何也可以理解为“情感”呢?其实孟子所谓的是非之心首先应从好善恶恶之情米加以了解,后来的孙爽、王阳明即如此诠释孟子的是非之心。周海春先生将孟子的是非之心理解为分辨仁义的纯粹道德认知意义上的“良知”,显然失掉了是非之心最本质的特色。更有甚者,如此理解孟子的是非之心,将使得孟子四端之心的概念显得有些混乱,因为作为道德认知或道德判断能力的是非之心显然与作为道德情感的恻隐、羞恶、辞让(恭敬)之心不类。
二、四端之心的内在结构
阐明孟子四端之心的本质意涵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四端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内在的关联,如果有的话,其相互之间的关联当如何说明?宋明儒者往往将此一问题置于特定的形上学系统中加以沦述,或以仁义礼智比配元亨利贞四德或春夏秋冬四时,或以仁义礼智信五常比配金木水火土五行,但这似乎均偏离了孟子由道德意识本身论说四端之心的基本立场。王阳明及其后学则往往以四端中的一端来统摄其他三端,对于四端之间的内在关联缺少充分的讨论。当代学者很少就此一问题作深入探究,唯唐君毅先生对此有深刻而独到之诠释。是以本文将以唐君毅的相关论述为中心,尝试对四端之间的内在关联作一初步分析。周海春先生强调四端之问并非简单并列的关系,相反四端之间具有一种内在的次序,周先生的这一观察是我们非常认同的,不过其所给出的恻隐、是非、羞恶、辞让的次序结构是基于对孟子四端之心的一些误解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 那么,恻隐、羞恶、辞让(恭敬)、是非这四端的内在结构关系应如何说明呢?简单而言,四端以侧隐为根本,羞恶、辞让(恭敬)、是非乃是顺侧隐而次第展开的,以下我们将具体说明四端次第展开的逻辑结构。
仁是儒家思想中最为根基性的范畴,同样孟子所谓四端之心也以恻隐为根基。本质而言,四端之心乃是孟子为说明人之道德行为得以可能的主体依据或内在根据。与以个体主义为背景的理性主义道德哲学不同的是,孟子并不认为人之为善是在确立一具有普遍性之抽象道德法则的基础上将其落实于具体的社会情境之中。对孟子而言,从道德实践的角度来看,真正能为道德行为奠基的是人生而本有的恻隐之心(或日不忍人之心)的无限感通关怀他者的这样一种感通能力。
依照朱子的解释:“恻,伤之切也;隐,痛之深也。”(《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三》)恻隐所透露出的深切的伤痛之感说明,此时人我之间的对待、区隔已不复存在;反过来讲,恻隐之感的生起乃是以人我一体共在为前提的。宋明诸儒以万物一体说仁者境界正以此为根据,其中以程明道的论述最具代表性:“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二程集·卷第二上·二先生语二上》)从本然的意义上来讲,人我乃至天地万物与我本是一体而在的,人所本有的道德心亦即孟子所谓的四端之心,对他人之痛苦的感受原则上正如对自我之痛苦的感受一般。这可视为儒家对人的存在论规定,而所谓的道德也就不能简单地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加以表述,毋宁说对于儒家而言,道德乃是奠基于上述存在论规定之中的,这是儒家为道德所寻得的最内在而稳固的根基。这一意义上的道德,我们其实可以称之为根源性的道德,社会规范意义上的道德则是派生性的,孔子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人佾》)由此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也就是为什么仁或侧隐在儒家所强调的众多德目中居于最核心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