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否应该分裂为相平行的两种不同的学校制度,需要弄清一个概念:何谓“普通高等教育”?现在我们习惯上把普通高校纳入普通教育体系,把“普通高等教育”看作是和“高等职业教育”相对立的概念。然而,实际上,“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普通教育”是两回事,和高等职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应该是“高等普通教育”,而非“普通高等教育”。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次序问题。要说清这个问题,我们还需回过头去看看到底什么是普通教育?第一个把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帕卡德教授,在谈到普通教育的来源时写到:“我们预计给青年一种general education,一种古典的、文学的和科学的,一种尽可能综合的教育,它是学生进行任何专业学习的准备,为学生提供所有知识分支的教学,这将使得学生在致力于学习一种特殊的、专门的知识之前对知识的总体状况有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了解。”这是普通教育最初被赋予的涵义。一位研究普通教育的学者,在总结了国外50余种概念后,对普通教育(通识教育)作了一个概括:就性质而言,普通教育(通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大学生都应接受的非专业性教育;就其目的而言,普通教育(通识教育)旨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的人和国家的公民;就其内容而言,普通教育(通识教育)是一种广泛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
根据以上概括,普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从性质上看是一种非专业性教育。和普通教育对应的词通常有两个:一个是专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另一个是职业教育(中等教育阶段)。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模式是学习前苏联的结果,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模式。培养各种专业人才成为高等学校的教学目标。这和西方的通才模式明显不同。《教育大辞典》对专业是如此界定的:“所谓专业,指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它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划分的。高等学校据此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进行招生、教学、分配等项工作,为国家培养、输送所需的各种专门人才;学生亦按此学习,形成自己在某一专门领域的特长,为未来的职业活动做准备。”因此,无论是从国外关于普通教育的见解,还是我国关于“专业”的界定看,按照西方的文化,或许存在着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议,但毫无疑问,我国的高等教育肯定不是普通教育。也许,在西方存在着“高等普通教育”的学校形式,因为西方有专门施行普通教育的学校:文理学院。然而,在高等教育高度专业化的我国,到目前为止,普通教育还只能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普通高等教育”,最初对应的是广播电视大学、夜大学、职业大学等成人高等学校。它们之间的区分,更多是行政上的,普通高等教育的最明显特征在于,它在招生和分配上被纳入到国家的正规体系,而成人高校则没有。因而,普通和非普通最恰切的含义应该是“正规”和“非正规”。把“普通高等教育”看作是普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误用,反映了我们对普通教育认识上的模糊。也许有人会说,高等教育的某些专业是普通教育,比如说英语专业。持这种观点者,还是没有准确理解普通教育的内涵。与专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除了具有基础性这一特质外,还有一个重要特质就是“综合性”。在英语里,general除了有“全面的、普遍的、一般的”含义外,还解作“不限于(人的、事物的、时间的)一部分的”、“综合性的”。也就是说,普通教育是指一组具有内在联系的科目,而不是某一个学科。单从任何一个学科而言,既可以是普通教育的,也可是是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教育的。比如:对于一个研究生而言,同样是接受英语教育,如果是为了学习和交流,可以归为普通教育,如果是为了英语教学,则实质上是属于职业教育。
如果普通高等教育不是普通教育,那么,该如何看待高等职业教育呢?著名的职教专家石伟平先生是这样评价“高职”的:“‘高职’,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之全称也,它极可能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创造。我从事职教研究多年来,从未在国外的文献中看到或在国际交流中听到这样的表述……我们今天所谈的‘高职’大概是西方的‘高等专业技术教育’……照此理解,今天所谈的“高职”,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新的职教现象或形态,其实践活动在我国‘早已存在’。我国的专科教育、工科、应用性专业学科的本科教育(甚至研究生教育),都可归于此类。只不过我们过去没用‘高职’这个词罢了。”其实,我国的高等教育无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教育,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狭隘的职业教育。可以说我国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是一个同质的连续体。职业学校可以说是高等学校的初级形式,高等学校也可以说是职业学校的高级阶段,两者只有量级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差别。因此,所谓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平行体系问题,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所谓的“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