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院内部行政管理体系
新加坡内部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围绕学院管理功能而建构见图1)。
从图1可见,南洋理工学院实行学院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成员共15人,主要由新加坡各企业、高等学校和国家部委代表组成。学院日常管理工作和专项任务由学院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在学院的高级管理人员中,设院长兼总裁1人,副院长3人,分管教学与注册、科技和发展等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为内部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学系的主任,部分人员可同时兼任2个主要职务。除学院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学院还设有由少部分资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重大事项的研究。学院还设有由院长、部分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选举产生的高级管理人员所组成的参议院,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政策、制度和重要工作计划等。此外,学院的顾问委员会为学院行政管理提供及时的顾问咨询服务。
在学系内部,实行学系主任负责制。学系内部设有行政服务和特别项目部,各个专业分别设有部或中心,由部门或中心经理负责。在部或中心里,按课程群或具体项目与任务分为若干小组,分别设有组长和成员见图2)
三)内部行政管理体系的主要功能与特点在新加坡高等职业院校中,学院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等更多侧重学院宏观决策与管理,以及侧重学院与新加坡国家机构和社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学院参议院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研究和实施学院的各项计划与任务。在学系内部,系主任全面负责本学系的教学、研发、人事等工作。在学系内,部门或中心经理负责本部门或中心内教师安排、项目计划安排、课程开发、人事分配、教师休假以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教师全面负责计划任务内的教学、研发、班主任和学系内的其他公益工作,负责考核学生学习成绩。学院实行下级向上级负责制。院长向董事会负责,副院长和学系主任向院长负责,部门经理向学系主任负责,教师向部门经理负责。
在新加坡高等职业院校中,行政管理十分重视计划管理和项目与任务管理,职责、任务和目标比较清晰。在已经架构的院校内部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学系和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较强,突出表现在他们提倡的团队精神和无界化理念。为了完成一个既定的计划任务或项目,各个学系或部门之间具有通力合作的机制,确保既定任务或项目的完成。
新加坡高等职业院校内部人员聘用、工作分配和考核机制等方面充分体现了任人为贤"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突出表现在工作任务安排更加注重各个员工的特点和能力,既有总体工作任务要求,但也不主张千篇一律,教学、研发、继续教育和公益活动合理安排,特别强调部门内员工之间以及不同部门员工之间的配合和协作,考核工作实行上级给下级评定同时兼顾民主的分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最终上报学院确定。每位员工的报酬并不单独依据各个项目计算报酬,而是全面考察各个员工全年综合工作完成的实际情况加以评定,以花红"加以区别。员工个人薪水以及花红"的等级并不公开,以体现个人隐私权益得到保障。
南洋理工学院对领导和管理工作关系具有独到理解。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基本活动之一是领导工作,但这种领导活动不是唯一和孤立的上级领导下级开展工作。各个下级部门横向之间的配合和协同作用也是行政领导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级各部门之间形成近似本能的、自发的配合和协调行为是行政领导追求的核心管理成效之一。这种成效更多地来源于新加坡国家历来倡导的团队精神和南洋理工学院致力推进的无界化理念,当在思想意识层面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时,这种横向自发的配合和协调行为才能得以实现。
二、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管理系统现状与分析
一)我国高职院校内部行政管理体制我国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系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院校长全面负责院校行政管理工作。党委组成人员通常由院校内是中共党员的院校级领导以及资深的中层主要负责人组成。院校长通过院校务委员会或院校长办公会形式实施学校的内部行政管理工作。院校务委员会或院校长办公会人员由院校行政领导和部分中层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中层系部)多数采用行政主要支部)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在中层系部)内还划分有专业教研室,从事各专业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