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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为什么呢?我们知道,裴注的特点是以多家史书注释一家之书。这就意味着若要采用裴注的方法必需有众多的相关史书可以用来参考。汉末魏晋以来,这个条件是充分具备了。据《隋书·经籍志》载,有关汉晋时期的著作很多,杂史类有《汉灵、献二帝纪》、《山阳公载记》、《汉末英雄记》、《魏武本纪》、《魏尚书》、《魏晋世语》、《魏末传》、《吕布本事》、《晋诸公赞》、《晋后略记》、《典略》等。杂传类书更多,如《三辅决录》、《海内先贤传》、《陈留耆旧传》、《正始名士传》、《范氏家传》等。据逯耀东先生,有关此时期的杂传多达493种。[43]杂传以外,汉晋人所着有关这一时期的纪传体、编年体史书也非常多。关于东汉历史,纪传体有:吴谢承《后汉书》、晋薛莹《后汉记》、晋司马彪《续汉书》、晋华峤《汉后书》、晋谢沉《后汉书》、晋张莹《后汉南记》、晋袁山松《后汉书》。编年体有:晋袁晔《献帝春秋》、晋袁宏《后汉纪》、晋张璠《后汉纪》。关于晋朝的史书,纪传体有:晋王隐《晋书》、晋虞预《晋书》、晋朱凤《晋书》。编年体有:晋陆机《晋纪》、晋干宝《晋纪》、晋曹嘉之《晋纪》、晋习凿齿《汉晋阳秋》、晋邓粲《晋纪》、晋孙盛《晋阳秋》。关于汉晋之间历史,纪传体有晋王沈《魏书》、吴韦昭《吴书》、晋环济《吴纪》、晋张勃《吴录》、晋陈寿《三国志》。编年体有晋孙盛《魏氏春秋》、晋阴澹《魏纪》、晋孔衍《汉魏春秋》。《隋志》杂史类称:“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这段文字虽是针对杂史而说的,其实也适用于其它类别的史书。天下大乱后,国家对史书的修撰失去了有效的控制,私人纷纷撰史。如鱼豢《魏略》、陈寿《三国志》、司马彪《续汉书》、华峤《汉后书》、王隐《晋书》以及众多的杂史、杂传等都属此类。这是汉晋时期史书数量激增的主要原因。
  史书数量在汉晋时期激增,而采取裴注方法的注释家所注释的史书所涉及的时段又恰好在这一时期内。这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众多史书的存在是裴注得以实现的条件。一旦这个条件不具备,裴注也就难以为继了。
  裴骃在《史记集解序》中说:“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豫是有益,悉皆抄内。删其游辞,取其要实,或义在可疑,则数家并列。”按此,裴骃似乎也有继承父志的意向,但事实上却无法做到。这是因为注释《史记》时,他很难找到可以补充的。《汉书·艺文志》春秋类下所附载的《太史公书》以前的史书只有《国语》、《新国语》、《世本》、《战国策》、《奏事》、《楚汉春秋》寥寥数种,而这些书已基本为司马迁所采用。同样的困难在南齐陆澄的《汉书》注中也存在。陆澄注今天已经看不到了,刘知几将其归入裴注一类:“陆澄所注班史,多引司马迁之书,若此缺一言,彼增半句,皆操摘成注,标为异说,有昏耳目,难为披览。”[44]刘氏批评不无道理,但陆澄实出无奈,因为记载西汉历史的书主要就只有这两部,他一定要采取裴注的方式注《汉书》,只能是这个结果。钱大昭《三国志辨疑·自序》:“尝怪服虔、应劭之于《汉书》,裴骃,徐广之于《史记》,稗官载记碑刻尚多,不能汇而通之,巧异质疑,而徒戋戋于训诂,岂若世期之博引载籍,增广异闻,是是非非,使天下后世读者昭然共见乎!”钱氏认为汉末服虔、应劭以来,“稗官载记碑刻尚多”,恐怕只能理解为他个人的推测。若真是如此,陆澄是不会不加以利用的。与此相关的还有刘昭的例子。王先谦《后汉书集解》述略:

  刘昭补注,《梁书》本传亦曰集注者,谓专集后汉同异以为注也。《史通》讥其言尽非要,事皆不急。或未免过甚其辞。然必隶事为多而略于训诂矣。今观所注八志,遍及经传前史,反多主解释文字,证明故实,初非专采后汉同异。当由众家后汉马彪而外,措意于志者本自无多,而又阨于永嘉,如华典虽成,旋已不可复识,故无几同异可举,注体亦因之少变。

按王先谦说,刘昭注《后汉书》,本来是要采取裴注的方式,即所谓“专集后汉同异以为注”,但是涉及到《续汉书》的八志,因缺乏其它书可参考,不得不回到“解释文字,证明故实”的老路。书之多寡制约着刘昭注释的体裁。王氏推测极有见地,遗憾的是,他的这一认识仅局限在对刘昭补注的分析中,而未能将其与裴注的特征联系起来考虑,可谓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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